连江县2023年市级数字农业基地和2023年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点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连江县2023年市级数字农业基地和2023年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点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3年市级数字农业基地和农业物联网应用点建设名单的通知》(编号:FZ2023N0232)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3年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名单的通知》(闽农市函〔2023〕442号)等文件通知,福州昌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担2023年福州市数字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福建阳光老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连江连丹鑫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承担2023年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点)建设项目,福建优洋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2023年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点建设项目,现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业主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连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项目合格。现对项目建设主体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连江县2023年市级数字农业基地和2023年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点)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项目建设

投资总额

上级财政拟补助资金

1

2023年福州市数字农业基地

福州昌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丹阳镇

山边村

2024.4.1

2024.6.26

103.9415万元

50万元

2

2023年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点)

福建阳光老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蓼沿乡

仙屏村

2024.8.10

2024.8.25

17.8066万元

10万元

连江连丹鑫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丹阳镇

坑口村

2024.7.10

2024.7.25

17.7970万元

10万元

3

2023年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点

福建优洋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官坂镇

东沃村

2024.6.6

2024.6.30

20.2672万元

10万元

  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如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提出,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本人真实姓名,我们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91-******** (连江县农业农村局)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连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9日

标签: 农业物联网 数字农业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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