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项目二次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项目二次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条件 | |
项目名称 |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项目(二次)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文名称:《关于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来发改审批[2023]128号 |
招标人 | 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业主 | 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来源 | 财政+企业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名称 |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项目(二次) |
招标项目编号 | czlagc******-009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lagc******-009-01 |
建设地点 | 来安县境内 |
建设规模 |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项目(二次),批复投资估算约*****万元(水口国储中心库*****万元、西武中心库6400万元)。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工程均在现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和批复,已完成工程选址批复。其中: 水口国储中心库本期项目规划用地148.69亩,总建筑面积约4万㎡,建设包括仓储设施、物资储备库、配套辅助用房等附属设施。新建约13.4万吨散粮仓,计划新建共计16栋拱板平房仓、物资储备库1栋。配套辅助用房包含:药剂库、备件、柴发、配电用房、消防水池、一站式服务中心、检化验中心、制氮机房、机修间、器材库和厂区工程。 西武中心库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9.4亩,总建筑面积约1.2万㎡,新建4.1万吨散粮仓储设施,计划新建共计6栋拱板平房仓和配套辅助用房。配套辅助用房主要包含:制氮机房、变配电间、消防水池、一站式服务中心、机修罩棚等。 |
合同估算价 | 设计费估算约400万元 |
计划工期 | 工期不高于60个日历天。方案设计15天,方案通过后初步设计15天,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3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审图。设计服务期限为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 |
招标范围 | 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计、厂区内外管网设计、全部建构筑物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专业设计、采暖通风设计、绿建设计、基坑支护、消防、安全生产、消音降噪、弱电智能化、环境工程、供电、供水、道路等室外总体设计以及粮仓的通风、环流熏蒸、粮温测量、粮仓环境湿度测量、仓储管理自动化等各专业全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一切设计内容】、设计评审(含会务组织及评审费等)、设计配合服务(含各阶段的报规、报建、施工招标配合、施工配合、设计变更配合、设计驻场服务等)等,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工程项目报批成果文件、施工图纸、概算编制、设备清单和其他技术规范性文件及后续服务等(注:投标人若不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评价方案编制等其他相应资质,可委托经招标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分包),设计成果文件需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且有关设计成果文件按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 |
其他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①、②、③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②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同时具备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商物粮行业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 |
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⑧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企业,限制其参加本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企业,限制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多标段投标 | / |
其他要求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24 年09月19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10月09日 08 时 00 分。 |
获取方式 |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
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 | 2024 年10月09日08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08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操作手册见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f*******-583d-4c69-8331-05b6adfcf24d.html。 |
招标文件价格 | 0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
投标人提出异议 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09月29日09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志军、徐壮照 联系方式:139*****818、130*****051 |
投标人提出 投诉的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在线投诉具体步骤和程序请参照服务指南>投诉渠道 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serviceGuide.html;投诉书格式等内容参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投标人服务>投诉受理一次告知书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01/******001003/********/4b7d87ec-2c58-49b0-b76c-3a**********.html。 |
投标保证金收取 | |
保证金收取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万元,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
接收投标保证金 的账户信息 |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名: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②户 名: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账 号:184*****3954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项目(二次)”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投标保函要求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只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2、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备注 |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投标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
其他说明 | |
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工作日),CFCA客服025-******** 、055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制作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提供的相关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企业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调整。 |
特别提示 |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投标人信息,并在上传投标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投标信息。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4009980000。 4.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6.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8.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14. 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信用报告出具有关问题可咨询滁州市信用办0550-3035032。 |
联系方式(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 | 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来安县新安镇塔山中路22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志军 |
招标人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皖瑞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来安县建阳南路777号万城国际一号楼301室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徐壮照 、 藏健美 |
代理机构电话 | 130*****051、17355059699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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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粮食仓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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