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救灾物资集散中心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救灾物资集散中心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救灾物资集散中心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新都兴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兴胜村十八组 8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新都兴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仓储服务 救灾物资集散中心管理服务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毅、唐文娟、王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代理服务费金额为*****.00元(大写:肆万叁仟伍佰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210*********[2024]*****。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0.00万元/年,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 仓储服务。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6.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静安路469号兴城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 199号1栋11层1117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曹女士

电话:028-********

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9日


标签: 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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