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执行服务结果公告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执行服务结果公告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执行服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19 17:52:11

采购计划编号:******-2024-*****

一、项目编号:******-2024-*****

二、项目名称: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执行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执行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深圳市灵狮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福田街道福南社区深南中路3027号嘉汇新城汇商中心1610 10,29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执行服务):

服务类(深圳市灵狮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博览会服务展会招商招展运作经费3号馆前期拓展、招商材料设计、印刷,外出招商,志愿招募相关费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参展企业总量≥150家;动漫衍生品制造企业参展数量≥30家900,000.00
1-1博览会服务展览场地租赁3号馆展览总面积约*****平方米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展位及功能区搭建效果符合执委会设计方案要求800,000.00
1-1博览会服务会议设备租赁3号馆Led屏幕、电脑程控灯光系统、音箱系统、同传设备等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按照会议活动需求配备会议桌、会议椅、投影设备、电脑、扬声器、麦克风、灯光及空调等设备454,000.00
1-1博览会服务特装展位搭建制作、地毯及铺设费用、公共区域搭建、公共标识设置、展会内展览功能点搭建、展览网络需求设置等3号馆部分特邀展位搭建、特种货物保险费(全程投保)、服务中心、舞台、餐饮区、每个会议室以及展览区域标识、出入口、展馆内外、指引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各大功能区展览展厅面积布置满足展览要求740,000.00
1-1博览会服务公共标识设置3号馆每个会议室以及展览区域标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标识牌设置清晰,现场引导效果好,能迅速标志牌指引到达目的区域。400,000.00
1-1博览会服务活动嘉宾往返食宿及劳务费3号馆50名国内外行业重要嘉宾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按照总体方案及预算执行1,000,000.00
1-1博览会服务专业展览3号馆按照产业链上、中、下游进行分区,设置动漫原创内容展、动漫供应链与平台生态展以及动漫商贸渠道展3大类,突出影视动漫全产业链展示交易,促进动漫产业全链条合作。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展会搭建质量符合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展会搭建特装展位占参展企业面积≥70%1,180,000.00
1-1博览会服务专业论坛3号馆组织专业活动论坛、座谈会、研讨会场次≥3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参与人数2行业重量级嘉宾≥50名750,000.00
1-1博览会服务原创培育3号馆动感金羊优秀作品扶持计划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组织不少于100家相关企业参加活动800,000.00
1-1博览会服务安防围栏、铁马3号馆制定展会期间的安全保障方案,按采购人要求设置监控设备、安检门及消防设施,保证展会安全举办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不发生安全事故、重大群体事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处理。200,000.00
1-1博览会服务现场服务管理3号馆展会清洁费用制定展会期间的保洁方案,提供基础保洁设施及服务保证展会期间的干净整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设立展会客服专线,安排专员提供客服服务,妥善解决投诉建议100,000.00
1-1博览会服务项目策划全国展览策划、论坛策划、产业对接活动策划、公众活动策划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展示内容、效果符合总体方案要求500,000.00
1-1博览会服务展览保险3号馆保障展会期间所有观众、参展企业、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参与展会的人员的人身安全,建筑物、地面、地基及各种固定设备的损失等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保障展会期间所有观众、参展企业、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参与展会的人员的人身安全,建筑物、地面、地基及各种固定设备的损失等100,000.00
1-1博览会服务产业对接3号馆促成企业线上或线下结合的产业对接、商贸洽谈、作品扶持、创投对接、动漫画拍卖等一系列活动场数≥12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精准服务影视动漫企业特别是展商,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产业对接、商贸洽谈、作品扶持、创投对接、动漫画拍卖等一系列展前展期展后专业活动为观展群众或企业提供版权宣讲、版权注册及版权咨询服务等版权综合服务次数≥500次440,000.00
1-1博览会服务公众参与3号馆组织观展公众互动活动场次≥3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观展观众≥*****人次400,000.00
1-1博览会服务版权保护3号馆版权登记(政策)服务工作站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为观展群众或企业提供版权宣讲、版权注册及版权咨询服务等版权综合服务次数≥500次230,000.00
1-1博览会服务展览设计、展会氛围布置3号馆周边道路氛围布置、展会入口氛围布置、展会内氛围布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营造氛围丰富,布置效果符合展会主题500,000.00
1-1博览会服务展会宣传3号馆主流电视、纸媒采访东莞本地电视、东莞日报专题报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结束后 30 日止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参与数量≥100家;媒体报道总量≥300篇8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恒(采购人代表)、彭勇(采购人代表)、刘晓明、吴蓉、周芙蓉、谢文君、张红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执行服务 7.023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执行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深圳市灵狮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9.2930.00 9.9989.2811
广东宏进展览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7120.00 9.9963.7022
东莞市松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8.7120.00 9.9958.7033
广东三毛演出设备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5.8610.00 9.9945.854
深圳潮合展览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0.865.00 9.9945.855
广东现代会展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0.295.00 10.0045.29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石竹路9号

联系方式: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0769-********

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博览会 行服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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