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谷“智能网联中轴线”高新二路示范段豹溪路~未来三路建设项目综合管廊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案两书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光谷“智能网联中轴线”高新二路示范段(豹溪路~未来三路)建设项目综
合管廊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案两书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WHHX-2024-GH025)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9 月 22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国光谷“智能网联中轴线”高新二路示范段(豹溪路~未来三路)建设项目
综合管廊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编制: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湖北道兰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0 万元,质量:满足谈判文件
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0 万元,质量:满
足谈判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0 万元,质量:满足谈判文件
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道兰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道兰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道兰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标段(包)[002]中国光谷“智能网联中轴线”高新二路示范段(豹溪路-未来三路)建设项目
综合管廊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财务评估报告书》编制: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湖北龙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投标报价:0 万元,
质量: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湖北鑫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 万元,质量:满足
谈判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武汉汉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投标报价:0 万元,质量: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龙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湖北鑫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武汉汉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龙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
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湖北鑫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武汉汉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
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龙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
一;
中标候选人(湖北鑫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武汉汉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标段(包)[003]中国光谷“智能网联中轴线”高新二路示范段(豹溪路-未来三路)建设项目
综合管廊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编制: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湖北鑫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 万元,质量:满足
谈判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武汉诚合道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投标报价:0 万元,
质量: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武汉星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投标报价:0 万元,质量: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鑫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武汉诚合道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武汉星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鑫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武汉诚合道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
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武汉星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
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鑫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武汉诚合道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
二;
中标候选人(武汉星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华信建设工
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其他
001:中国光谷“智能网联中轴线”高新二路示范段(豹溪路~未来三路)建设项目综合
管廊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编制
成交候选人第 1 名:湖北道兰律师事务所
成交金额:首次发行成功服务费为 1.6 万元,后期每发行成功一次服务费为 1 万元,本项目
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完毕本服务最高收费限额为 4 万元。
由于非我单位原因,发行没有成功的,由我单位提交为此次发行投入了一定成本的书面说明,
按照发行成功服务费的 30%支付我单位服务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结束
成交候选人第 2 名: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
成交金额:首次发行成功服务费为 2.0 万元,后期每发行成功一次服务费为 1.2 万元,本项
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完毕本服务最高收费限额为 4.2 万元。
由于非我单位原因,发行没有成功的,由我单位提交为此次发行投入了一定成本的书面说明,
按照发行成功服务费的 30%支付我单位服务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结束
成交候选人第 3 名: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
成交金额:首次发行成功服务费为 1.85 万元,后期每发行成功一次服务费为 1.20 万元,本
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完毕本服务最高收费限额为 4.4 万元。
由于非我单位原因,发行没有成功的,由我单位提交为此次发行投入了一定成本的书面说明,
按照发行成功服务费的 30%支付我单位服务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结束
002:中国光谷“智能网联中轴线”高新二路示范段(豹溪路-未来三路)建设项目综合管廊
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财务评估报告书》编制
成交候选人第 1 名:湖北龙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交金额:首次发行成功服务费为 2.4 万元,后期每发行成功一次服务费为 1.6 万元。本项
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完毕本服务最高收费限额为 6.4 万元。
由于非我单位原因,发行没有成功的,由我单位提交为此次发行投入了一定成本的书面说明,
按照发行成功服务费的 30%支付我单位服务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结束
成交候选人第 2 名:湖北鑫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首次发行成功服务费为 2.4 万元,后期每发行成功一次服务费为 1.62 万元。本
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完毕本服务最高收费限额为 6.4 万元。
由于非我单位原因,发行没有成功的,由我单位提交为此次发行投入了一定成本的书面说明,
按照发行成功服务费的 30%支付我单位服务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结束
成交候选人第 3 名:武汉汉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交金额:首次发行成功服务费为 2.4 万元,后期每发行成功一次服务费为 1.68 万元。本
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完毕本服务最高收费限额为 6.4 万元。
由于非我单位原因,发行没有成功的,由我单位提交为此次发行投入了一定成本的书面说明,
按照发行成功服务费的 30%支付我单位服务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结束
003:中国光谷“智能网联中轴线”高新二路示范段(豹溪路-未来三路)建设项目综合管廊
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编制
成交候选人第 1 名:湖北鑫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首次发行成功服务费为 4 万元,后期每发行成功一次服务费为 2.4 万元。本项目
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完毕本服务最高收费限额为 9.6 万元。
由于非我单位原因,发行没有成功的,由我单位提交为此次发行投入了一定成本的书面说明,
按照发行成功服务费的 30%支付我单位服务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结束
成交候选人第 2 名:武汉诚合道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交金额:首次发行成功服务费为 4.2 万元,后期每发行成功一次服务费为 2.4 万元。本项
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完毕本服务最高收费限额为 10 万元。
由于非我单位原因,发行没有成功的,由我单位提交为此次发行投入了一定成本的书面说明,
按照发行成功服务费的 30%支付我单位服务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结束
成交候选人第 3 名:武汉星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交金额:首次发行成功服务费为 4.3 万元,后期每发行成功一次服务费为 2.6 万元。本项
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完毕本服务最高收费限额为 9.8 万元。
由于非我单位原因,发行没有成功的,由我单位提交为此次发行投入了一定成本的书面说明,
按照发行成功服务费的 30%支付我单位服务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结束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葛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科技二路
联 系 人:王恒
电 话:027-871535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君临天下 C 座 25 楼 2503 室
联 系 人: 闵曦
电 话: 027-82802181-60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