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文庙中学及西岗镇留店寺中心小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公示

淇县文庙中学及西岗镇留店寺中心小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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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文庙中学及西岗镇留店寺中心小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公 示
(招标编号:HZYZB-2024-183)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淇县文庙中学及西岗镇留店寺中心小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中标人:淇县鑫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
二、其他:
淇县文庙中学及西岗镇留店寺中心小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公 示
招标编号:HZYZB-2024-183
受河南省予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由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了本项目开标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各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经评标委员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淇县鑫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期限: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拟派负责人:何龙
第二中标候选人:淇县琳博农副产品店
服务期限: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拟派负责人:栗玉霞
第三中标候选人:淇县菜市场郭孬调料批发门市
服务期限: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拟派负责人:郭建军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公示期为 3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 (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本招标项目或者本次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
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利害关系人)。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
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或者利害关系人士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该组
织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利害关系人士质疑的由本人签字并提供与该项目或者本次招标活动利
益关系的证明资料;质疑书须附必要的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河南省予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9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予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予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予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8039281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淇县物质大厦三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92-777668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餐厅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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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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