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包号 | 采购内容 | | 供应商名称 | | 地址 | | | 中标金额 | | 单位 |
WXZB2024-1333 | 精密空调、UPS维护服务 | | 河南鑫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 高新技术开发区西三环路149号4幢6单元6层 | | | 815280.00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 服务范围 |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 服务标准 | |
| 1 | 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精密空调、UPS维护服务项目 | | 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维修、维保、备件、现场服务和其它相关服务等 |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 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WXZB2024-1333 | 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精密空调、UPS维护服务项目 | 820000.00(单价:410000.00元/年) | 820000.00(单价:410000.00元/年)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1 | 采购人 | 名称: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中路95号联系人:许勇杰联系方式:0371-67887639 |
1.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双子塔北塔16楼联系人:豆军建 仝琳琳电话:0371-88886156邮箱:hnwxzb@yeah.net |
1.2.3 | 项目名称 | 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精密空调、UPS维护服务项目 |
1.3.1 | 磋商范围 | 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维修、维保、备件、现场服务和其它相关服务等 |
1.3.2 | 标包划分 | 一个标包 |
1.3.3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限结束止 |
1.3.4 | 验收标准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
1.3.5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1.3.6 | 服务期限 | 24个月,共包含2个周期服务合同,每个服务周期12个月 |
1.3.7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 本 磋 商 文 件 “第 一 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备注: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现状内容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因忽视或者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
1.10.1 | 磋商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 |
1.10.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除磋商文件外,采购人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前5日 |
2.2.2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文件的澄清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09时30分磋商文件的澄清: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变更公告”形式发至供应商,并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变更公告。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时间: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形式:书面形式。 |
2.3.1 | 磋商文件的修改 |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以“变更公告”形式发至潜在供应商,并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变更公告。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时间:收到修改文件24小时内。形式:书面形式。 |
3.1 | 构成响应文件的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 其他材料 | |
3.3.1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 不允许 |
3.6.3 |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 |
3.6.4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两份 |
3.6.5 | 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注: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建议双面打印、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4.1.2 | 响应文件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中路95号采购人名称: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 |
4.2.2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开标室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递交 |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开标室 |
| 地点 | |
6.1 | 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构成:3人,采购人授权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7.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 |
7.3.1 | 履约担保 | (1)履约担保的形式:/。(2)履约担保的金额:/。 |
9.5.1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 | 一次性提出 |
9.5.4 | 质疑函接收形式、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接收形式:书面形式接收部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71-88886156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双子塔北塔16楼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词语定义 | | |
10.1.1 | 有效供应商 | 有效供应商是指:通过本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第3.1款、第3.2.4项规定评审标准的供应商。 |
10.1.2 | 类似项目业绩 | 1.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精密空调和UPS维保服务项目。2.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
10.2“暗标”评审 | | |
| 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
10.3成交公告 | | |
| 成交公告发布媒介 | 采购人将成交人在本招标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
10.4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 | | |
| 预算金额:820000.00元(单价:410000.00元/年)最高限价:820000.00元(单价:410000.00元/年) | |
10.5知识产权 | | |
| 1.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可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提供给第三人。2.磋商报价应包括所有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知识产权费用。3.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否则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4.本项目所产生的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具有对其的完全处置权。 | |
10.6解释权 | | |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
10.7同义词语 | | |
| 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 |
10.8采购人声明 | |
| 1.供应商因参与投标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人权益、仲裁或诉讼等,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于承担上述责任或者其他不良影响。2.采购人声明磋商文件中附带的参考资料是以诚信的态度提供的,是采购人现有的和客观的信息。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任何理解、推论、判断、结论和决策进行负责。3.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
10.9代理服务费 | |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以最高限价为计费基数,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上述费用。收款单位: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帐 号:602 760 923备 注:项目编号。 |
10.10本项目所属行业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注: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10.11投标保证金 | |
|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0.1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 | |
|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规定,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
10.13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 |
| 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 |
10.14响应文件电子版 | |
| 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响应文件“正本”的所有内容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载体为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电子版在 年 月 日 时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响应人名称: ”字样注:响应文件电子版不予退还,不准加密,单独密封、单独递交。 |
条款号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证明材料一致 | |
| | 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6.3项规定,响应文件其他部分签字或盖章不作为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 |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磋商内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 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 验收标准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5项规定 | |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6项规定 | |
| | 服务地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7项规定 | |
|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 权利义务 | 响应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 |
| | 磋商价格 | 低于(含等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载明的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 |
条款号 |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报价部分:20分 | |
| | | 商务部分:25分 | |
| | | 技术部分:55分 | |
条款号 | | 评分因素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2.2.2(1) | 报价部分评审标准 | 磋商报价 | 20分 |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见附表一: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办法)。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 |
| | | |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2.2(2) |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 | 5分 | 供应商每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5分,最多得5分,不具有得0分。注: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 |
| | 项目维保人员 | 10分 | 供应商拟派项目维保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人员数量≥10人的得10分,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注:项目维保人员为供应商在职员工,供应商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
| | 维保服务承诺 | 10分 | 维保服务(至少包括:1.技术支撑、2.服务响应、3.故障排除、4.设备巡检、4.维保服务、5.档案管理、6.安全保障等)承诺内容:1.完全能够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7分;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5分。 |
2.2.2(3) |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 采购需求响应 | 20分 | 供应商承诺均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得20分;加“★”号条款为重要条款要求,每有1条未承诺在满分20分基础上扣3分;不加“★”号条款为一般条款要求,每有1条未承诺在20分基础上扣1分。注:供应商须提供采购需求响应承诺表,否则视为未承诺。 |
| | 空调维保 | 10分 | 空调维保服务方案(至少包括:1.空调机组(壳体、机座、气密性)、2.过滤器、 |
| | 服务方案 | | 3.主风机、4.压缩机、5.制冷系统、6.风机部分、7.加湿部分、8.制冷循环部分、9.电气装置、10.专业测量仪器和设备配备、1.故障排除与修复、12.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7分;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5分。 |
| | UPS维保服务方案 | 10分 | UPS维保服务方案(至少包括:1.除尘处理、2.风机检查、3.状态信息参数查询、4.逆变器电容维护保养、5.逆变器电容检测、6.接线检查、7.故障诊断、8.电池做静态,动态测试、9.故障排除与修复、10.专业测量仪器和设备配备、11.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7分;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5分。 |
| | 巡检方案 | 8分 | 巡检方案(至少包括:1.巡检周期、2.巡检内容、3.巡检流程、5.巡检制度、6.巡检数据分析等)内容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5分;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3分。 |
| | 应急机制方案 | 7分 | 应急机制方案(至少包括:1.应急管理、2.应急处理、3.应急制度、4.应急人员、5.应急数据分析、6.应急备用设备等)内容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7分。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 |
| | | | 步完善得4分。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得2分。 |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1 |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 否 |
2 | 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四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3 | 关于财库﹝2020﹞46号相关问题说明 |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货物采购包,大中型企业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 |
| |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3.有些货物采购项目涉及多种货物和多个制造商,供应商从批发商或者经销商处拿货,而非从制造商处直接拿货,难以获知所有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4.对于既有货物又有服务的采购项目,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
4 | 监狱企业的认定标准 | 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认定标准 | 供应商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6 | 价格扣除办法 | 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以及《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稳经济促增长的通知》郑财购〔2022〕5号文的规定,当符合条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 |
| | 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的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的价格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同一供应商,小微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响应文件中需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7 | 相关风险 |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后果:供应商为取得中小企业身份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已取得中标资格的,无论该行为是否影响中标,均取消其中标资格;该供应商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经济、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
地址 | 品名 | 型号 | 数量 | 采购时间 |
棉纺路办公区 | 精密空调 | CyberMate508BIU | 1 | 2018 |
| | CyberMate512BIU | 2 | 2018 |
| | NetCol5000 | 6 | 2013 |
| | SDA121U | 1 | 2022 |
| | SCAL401IBEY6-R/RCS74A | 2 | 2022 |
| UPS | MR33200-120(含电池单体以保证整组电池可用) | 1 | 2013 |
| | HIU160KVAUPS(含电池单体以保证整组电池可用) | 1 | 2019 |
荥阳办公区 | 空调 | NetCol5000-A | 8 | 2014 |
| | P2050F | 2 | 2017 |
| | P2040F | 2 | 2017 |
| | SCAL401IBEY6-R/RCS74A | 1 | 2022 |
| UPS | FR-UK/B33300-12PH(含电池单体以保证整组电池可用) | 2 | 2014 |
工人路陇海路 | 空调 | 美的,工业5P | 2 | 2016 |
地址 | 品名 | 型号 | 数量 | 采购时间 |
棉纺路办公区 | 精密空调 | CyberMate508BIU | 1 | 2018 |
| | CyberMate512BIU | 2 | 2018 |
| | NetCol5000 | 6 | 2013 |
| | SDA121U | 1 | 2022 |
| | SCAL401IBEY6-R/RCS74A | 2 | 2022 |
| UPS | MR33200-120(含电池单体以保证整组电池可用) | 1 | 2013 |
| | HIU160KVAUPS(含电池单体以保证整组电池可用) | 1 | 2019 |
荥阳办公区 | 空调 | NetCol5000-A | 8 | 2014 |
| | P2050F | 2 | 2017 |
| | P2040F | 2 | 2017 |
| | SCAL401IBEY6-R/RCS74A | 1 | 2022 |
| UPS | FR-UK/B33300-12PH(含电池单体以保证整组电池可用) | 2 | 2014 |
工人路陇海路 | 空调 | 美的,工业5P | 2 | 2016 |
项目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 | | |
磋商范围 | 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维修、维保、备件、现场服务和其它相关服务等 | |
首次磋商总报价(元) | 大写:小写: | 供应商应在此填第一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磋商报价为成交价 |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
验收标准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限结束止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
权利义务 | 我方承诺响应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 |
承诺响应 | 我方承诺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质量标准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证书 | 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 | 参与的项目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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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职称/证书 | | 职务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项目负责人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 | 类似项目概况说明 | 甲方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首次磋商总报价 | | 大写:小写: | | | | 首次磋商总报价=1+2+3+… |
序号 | 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 | 响应文件内容 | | | 偏离说明 |
| 原条目 | 简要内容 | 技术响应书条目 | 实际响应的内容提要(具体参数值) | 技术支持说明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名称 | | | | | | | | | |
注册地址 | | | |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 | | 电 话 | | | |
| 传真 | | | | | 网 址 | | | |
组织结构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 员工总人数: | | | | | | |
营业执照号 |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 | |
注册资金 | |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 | |
开户银行 | |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 | |
账号 | | | | 技 工 | | | | | |
经营范围 | | | | | | | | | |
备注 | | | | | | | | | |
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精密空调、UPS维护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WXZB2024-1333)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精密空调、UPS维护服务项目:
中标人:河南鑫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81.5280万元
二、其他:
详见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中路95号
联 系 人:许勇杰
电 话:0371-678876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 系 人: 豆先生 仝女士
电 话: 0371-8888615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精密空调、UPS维护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WXZB2024-1333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精密空调、UPS维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9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WXZB2
024-
1333
精密空调、UPS维
护服务
河南鑫隆机电
工程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开发区西三
环路149号4幢6单元6
层
815280.00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市就业
创业服务中
心精密空调
、UPS维护服
务项目
采购需求包含的全
部内容及维修、维
保、备件、现场服
务和其它相关服务
等
满足项目采
购需求及采
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24个
月
符合现行相
关规范、行
业标准、技
术标准且满
足采购人要
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朱军、梁冬、李建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以最高限价为计费基数,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
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394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第 2 页 共 85 页
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
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根据《
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
〕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9.0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中路95号
联系人:许勇杰
联系方式:0371-67887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双子塔北
塔16楼
联系人:豆军建 仝琳琳
联系方式:0371-88886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豆军建 仝琳琳
联系方式:0371-88886156
第 3 页 共 85 页
第 4 页 共 8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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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精密空调、UPS维护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第 6 页 共 85 页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1.总则 .................................................................17
1.1 适用范围 .......................................................17
1.2 采购项目说明 ...................................................17
1.3
磋商范围、标包划分、合同履行期限、验收标准、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和服务
地点 ...............................................................17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7
1.5 费用承担 .......................................................17
1.6 保密 ...........................................................17
1.7 语言文字 .......................................................18
1.8 计量单位 .......................................................18
1.9踏勘现场 ........................................................18
1.10 磋商预备会 ....................................................18
1.11分包 ...........................................................18
1.1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8
2.磋商文件 .............................................................21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21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2
3.响应文件 .............................................................22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22
3.2 磋商报价 .......................................................22
3.3 磋商有效期 .....................................................23
3.4 资格审查资料 ...................................................23
3.5备选方案 ........................................................23
3.6响应文件的编制 ..................................................23
4.磋商 .................................................................24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24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
5.磋商开始 .............................................................24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24
5.2 磋商程序 .......................................................25
6.磋商小组 .............................................................25
6.1 磋商小组 .......................................................25
第 7 页 共 85 页
6.2 磋商原则 .......................................................26
6.3 磋商 ...........................................................26
7.合同授予 .............................................................26
7.1 定标方式 .......................................................26
7.2 成交通知 .......................................................26
7.3 履约担保 .......................................................26
7.4 签订合同 .......................................................27
8.废标情形 .............................................................27
9.纪律和监督 ...........................................................27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27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27
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27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7
9.5 质疑或投诉 .....................................................27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29
评审办法前附表 .........................................................29
1. 评审方法 ............................................................37
2. 评审标准 ............................................................37
2.1 初步评审标准 ...................................................37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7
3. 评审程序 ............................................................37
3.1 初步评审 .......................................................37
3.2 详细评审 .......................................................37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8
3.4 评审结果 .......................................................3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5
一、响应函 .............................................................57
二、响应函附录 .........................................................58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9
三、授权委托书 .........................................................60
四、商务文件 ...........................................................61
五、技术部分 ...........................................................70
六、资格审查资料 .......................................................72
第 8 页 共 85 页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精密空调、UPS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XZB2024-1333
2、项目名称: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精密空调、UPS维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20000.00元(单价:41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820000.00元(单价:410000.00元/年)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WXZB2024-
1333
郑州市就业创业服
务中心精密空调、
UPS维护服务项目
820000.00
(单价:410000.
00元/年)
包最高限价(元
)
820000.00
(单价:410000
.00元/年)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5.1项目概况:本次包括27台空调和4台UPS的维护维保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序
号
1
等)
。
5.2磋商范围: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维修、维保、备件、现场服务和
其它相关服务等。
5.3服务期限:24个月,共包含2个周期服务合同,每个服务周期12个月。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5.6验收标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5.7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合同期限结束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 9 页 共 85 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
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业务四部。
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
场领取纸质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开标室,届时供
应商代表应到场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第 10 页 共 85 页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
品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2、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
3]002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
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中路95号
联系人:许勇杰
联系方式:0371-67887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双子塔北
塔16楼
联系人:豆军建 仝琳琳
联系方式:0371-88886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豆军建 仝琳琳
联系方式:0371-8888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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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1
采购人
名称: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中路95号
联系人:许勇杰
联系方式:0371-67887639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
1.2.2 采购代理机构
中心双子塔北塔16楼
联系人:豆军建 仝琳琳
电话:0371-88886156
邮箱:hnwxzb@yeah.net
1.2.3
项目名称
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精密空调、UPS维护服务项目
1.3.1
磋商范围
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维修、维保、备件、现场服务和
其它相关服务等
1.3.2
标包划分
一个标包
1.3.3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限结束止
1.3.4
1.3.5
1.3.6
1.3.7
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24个月,共包含2个周期服务合同,每个服务周期12个月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 本 磋 商 文 件 “第 一 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不组织。
1.9.1
踏勘现场
备注: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
现状内容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因忽视
或者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第 12 页 共 85 页
1.10.
1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1.10.
供应商提出问题
2
的截止时间
1.10.
采购人书面澄清
/
/
的时间
3
1.11
2.1
分包
不允许
构成磋商文件的
其他材料
供应商要求澄清
除磋商文件外,采购人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1
磋商文件的截止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前5日
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09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
磋商文件的澄清: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
2.2.2
止时间与磋商文
前,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变更公告”形式
件的澄清
发至供应商,并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
布变更公告。
供应商确认收到
2.2.3
磋商文件澄清的
时间
时间: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
形式:书面形式。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响
2.3.1 磋商文件的修改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以“变更公告”形式发至
潜在供应商,并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
布变更公告。
供应商确认收到
2.3.2
磋商文件修改的
时间
时间:收到修改文件24小时内。
形式:书面形式。
3.1 构成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 13 页 共 85 页
其他材料
3.3.1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磋商方案
不允许
响应文件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供
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3.6.3
响应文件
章。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
格式”的格式规定。
3.6.4
响应文件副本份
数
两份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
3.6.5
装订要求
注: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建议双面打印、采用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
活页装订。
采购人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中路95号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响应文件封套上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写明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提交响应文件地
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开标室
是否退还响应文
件
否
4.1.2
4.2.2
4.2.3
5.1
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
塔16楼开标室
第 14 页 共 85 页
地点
6.1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构成:3人,采购人授权代表1人、评审专家2
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7.1
是否授权磋商小
组确定成交人
7.3.1
履约担保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
(1)履约担保的形式:/。
(2)履约担保的金额:/。
9.5.1
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次
数
一次性提出
接收形式:书面形式
质疑函接收形式
接收部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5.4
、部门、联系电
联系电话:0371-88886156
话和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
西南角绿地中心双子塔北塔16楼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10.1词语定义
10.1.
1
10.1.
2
有效供应商是指:通过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有效供应商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第3.1款、第3.2.4项规定
评审标准的供应商。
1.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20
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类似项目业绩
精密空调和UPS维保服务项目。
2.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
10.2“暗标”评审
是否采用“暗标”
评审方式
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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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发布媒
采购人将成交人在本招标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
介
介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10.4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820000.00元(单价:41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820000.00元(单价:410000.00元/年)
10.5知识产权
1.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
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可全部或者
部分使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
同意,并不得擅自提供给第三人。
2.磋商报价应包括所有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知识产权费用。
3.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时,
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
否则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全部
由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所产生的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具有对其的完全
处置权。
10.6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
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
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
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
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
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7同义词语
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
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
”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第 16 页 共 85 页
10.8采购人声明
1.供应商因参与投标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人权益
、仲裁或诉讼等,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
于承担上述责任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采购人声明磋商文件中附带的参考资料是以诚信的态度提供的,是采
购人现有的和客观的信息。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任何理解、推
论、判断、结论和决策进行负责。
3.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
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
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9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2023]002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以最高限价为计费基数,不足1万元的
按1万元收取;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成交人领取成交
通知书时支付上述费用。
收款单位: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
帐 号:602 760 923
备 注:项目编号。
10.10本项目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注: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10.11投标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
财购【2019】4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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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
知》(豫财购﹝2021﹞6号)规定,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
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
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
者上传;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
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
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
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10.13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
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
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
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
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
融机构,可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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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响应文件电子版
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响应文件“正本”的所有内容
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载体为U盘
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
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电子版在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响应人名称: ”字样
注:响应文件电子版不予退还,不准加密,单独密封、单独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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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适用范围
参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编制本项目磋商文件。如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有进一步规定的,
参照其规定执行。
1.2 采购项目说明
1.2.1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磋商范围、标包划分、合同履行期限、验收标准、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3.1 本次磋商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标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本项目的验收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5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6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7本项目的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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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
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
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
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磋商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
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
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
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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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分包
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12.1进口产品
1.12.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
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
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1.1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12.2.1中小企业定义:
1.12.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
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1.12.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
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
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1.12.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
,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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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
企业。
1.1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
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
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的企业。
1.12.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2.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1.12.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
同或服务协议;
1.12.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1.12.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
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12.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12.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
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12.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12.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
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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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1.12.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
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2.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
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1.12.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
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1.12.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1.12.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
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
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如涉及)。
1.12.5正版软件
1.12.5.1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
〕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
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
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
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
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
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
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
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
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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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
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
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
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
1.12.6信息安全产品
1.12.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
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
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财库〔2010〕48号)。
1.12.6.1所投产品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按《关
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执行。
1.12.7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号)范围的,按此文件规定执行。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用户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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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己
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
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变更公告。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
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5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磋商文件,并以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在本
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变更公告。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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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磋商报价
3.2.1磋商报价包括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维修、维保、备件、现场服
务和其它相关服务等费用。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单价、合价和总价
。
3.2.3磋商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磋商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磋商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
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附录中的磋商总报价,
应同时修改第六章“磋商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
有关要求。
3.3 磋商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
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
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
3.4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要求,供应商须在
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或资格承诺声明函,且资格承诺
声明函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或资格承诺声明函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能进入评审。
3.5备选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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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
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验收标准、质量要求、
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磋商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
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和盖章的具体
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
4.磋商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
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2项或第10.14款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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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
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
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磋商开始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磋商会议
。
5.2 磋商程序
5.2.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确认。
5.2.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5.2.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评审: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
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评审,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
参与磋商的资格。
5.2.4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
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5.2.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2.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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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
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
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
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处理。
若磋商小组没有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则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作无效处理。
5.2.7磋商小组对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供应商只有通过资
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后方可进入下一轮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
(不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作无效投标处理),最后磋
商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如有价格扣除,按价格扣除后计算,不
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由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
行评审。
6.磋商小组
6.1 磋商小组
6.1.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
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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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
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
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磋商原则
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磋商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磋商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
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采购人将依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
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
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
人,也可以重新磋商。
7.2 成交通知
采购人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
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
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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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
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
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对其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
应当赔偿损失。
8.废标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行贿
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
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
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
序正常进行。
第 32 页 共 85 页
9.5 质疑或投诉
9.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9.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5.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
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
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
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9.5.4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33 页 共 85 页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1
资格性
检查评
审标准
2.1.
2
符合性
检查评
审标准
供应商资格要
求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
签字和盖章
报价唯一
磋商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磋商有效期
权利义务
磋商价格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证明材料一致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6.3项规定
,响应文件其他部分签字或盖章不作为符合性检
查评审标准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4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5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6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7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响应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
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低于(含等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
0.4款载明的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报价部分:20分
商务部分:25分
技术部分:55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标准分
2.2.
2(1
)
报价部
分评审
标准
磋商报价
20分
评分标准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
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
商报价)×20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
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
商报价(见附表一: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
业价格扣除办法)。
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
第 34 页 共 85 页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供应商每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5
供应商类似项
目业绩
5分
分,最多得5分,不具有得0分。
注: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
供应商拟派项目维保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人员数量≥10人
项目维保人员 10分
的得10分,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注:项目维保人员为供应商在职员工,供
应商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维保服务(至少包括:1.技术支撑、2.服
务响应、3.故障排除、4.设备巡检、4.维
保服务、5.档案管理、6.安全保障等)承
诺内容:
1.完全能够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
维保服务承诺 10分
;
2.2.
商务部
2(2
分评审
)
标准
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
进一步完善的得7分;
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
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5分。
供应商承诺均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
需求”要求的得20分;加“★”号条款为
重要条款要求,每有1条未承诺在满分20
分基础上扣3分;不加“★”号条款为一
般条款要求,每有1条未承诺在20分基础
上扣1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采购需求响应承诺表,
否则视为未承诺。
采购需求响应
20分
2.2.
技术部
2(3
分评审
)
标准
空调维保
10分
空调维保服务方案(至少包括:1.空调机
组(壳体、机座、气密性)、2.过滤器、
第 35 页 共 85 页
服务方案
UPS维保
服务方案
10分
巡检方案
8分
应急机制方案 7分
3.主风机、4.压缩机、5.制冷系统、6.风
机部分、7.加湿部分、8.制冷循环部分、
9.电气装置、10.专业测量仪器和设备配
备、11.故障排除与修复、12.质量保证体
系与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
1.完全能够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
;
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
进一步完善的得7分;
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
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5分。
UPS维保服务方案(至少包括:1.除尘处
理、2.风机检查、3.状态信息参数查询、
4.逆变器电容维护保养、5.逆变器电容检
测、6.接线检查、7.故障诊断、8.电池做
静态,动态测试、9.故障排除与修复、10
.专业测量仪器和设备配备、11.质量保证
体系与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
1.完全能够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
;
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
进一步完善的得7分;
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
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5分。
巡检方案(至少包括:1.巡检周期、2.巡
检内容、3.巡检流程、5.巡检制度、6.巡
检数据分析等)内容进行评审:
1.完全能够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
;
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
进一步完善的得5分;
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
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3分。
应急机制方案(至少包括:1.应急管理、
2.应急处理、3.应急制度、4.应急人员、
5.应急数据分析、6.应急备用设备等)内
容进行评审:
1.完全能够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7分。
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
第 36 页 共 85 页
步完善得4分。
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
需要进一步完善得2分。
备注:1.响应文件中应附商务部分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得0分
。
2.商务和技术部分各分项如有缺漏项,相应分项得0分。
第 37 页 共 85 页
附表一: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办法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1
本项目是否属于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的政府采购活
动
否
2
中小企业的
认定标准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中
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
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
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
46号文)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
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四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
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
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
,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
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
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
关于财库﹝2020
﹞46号相关问题
说明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
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货物采
购包,大中型企业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
第 38 页 共 85 页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
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
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果一
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
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
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
策。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
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
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有些货物采购项目涉及多种货物和多个制造商
,供应商从批发商或者经销商处拿货,而非从制造商
处直接拿货,难以获知所有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
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
4.对于既有货物又有服务的采购项目,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
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
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
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
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
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
造商作出要求。
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
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以及《郑州市
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稳经济促增长的通知》郑财
购〔2022〕5号文的规定,当符合条件规定的小微企
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
第 39 页 共 85 页
4
5
监狱企业的
认定标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的认定标准
6
价格扣除办法
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
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的30%以上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
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的价格视为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同一供应商,小微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
享受。
响应文件中需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磋商
小组将不予认定中小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后果:供应商为取得中小企业
身份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按
无效投标处理;已取得中标资格的,无论该行为是否
影响中标,均取消其中标资格;该供应商还应承担由
此引起的其他经济、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时,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由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7
相关风险
附表二:同品牌产品评审
出现多个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审:
(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供应商获得中标(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获
得中标(成交)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也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家供
第 40 页 共 85 页
应商获得中标(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成交)候选
人。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
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
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
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成交)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也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得中标(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
(成交)候选人。
附表三: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采购政策
1.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要求详见以下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
①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②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标志产品认证
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下发)(以下
简称“机构名录”)。
④《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
品品目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
购,具体措施:对于所投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非标记“★”产品或属于“环
保清单”产品的,并提供经过“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优先采购,未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被优先采购的权利。
优先采购指最终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也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技
术指标优劣情况相同的优先选择,按所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合计
金额占自身投标报价比例大的供应商。
备注:对于供应商提供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非标记“★”产品的以及属
于“环保清单”产品并经“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相应的产品认证证书的
第 41 页 共 85 页
给于优先采购体现。
3.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
的强制采购部分,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
理。
备注:“节能清单”中标记“★”产品的,必须提供经过“机构名录”中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说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要求:
①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发证单位应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下发)机构目录内
。
4.如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产品,按《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库〔2023〕7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
公告(2023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
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
5.如本项目涉及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
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产品,按《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
)》的通知(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
版)》的通知(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
)》的通知(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
)》的通知(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
》的通知(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
通知(财库〔2023〕35号)规定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只
提供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承诺函即可。
第 42 页 共 85 页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
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
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
价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第 43 页 共 85 页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条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处理。
3.1.2供应商或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处理:
(1)有串通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有《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
通知》(豫财购﹝2021﹞6号)规定情形的。
3.2 详细评审
3.2.1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
分。
A;
B;
C。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供应商得分=A+B+C。
第 44 页 共 85 页
3.2.3
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以全部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供应商
的得分。
3.2.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5在磋商过程中,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
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
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离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
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
3.3.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4 评审结果
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磋商小组按
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同品牌产品评审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见附表二:同
品牌产品评审和附表三: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采购政策。
3.4.3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第 45 页 共 85 页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精密空调、UPS维护服务项目
维护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第 46 页 共 85 页
甲方:
乙方:
二〇二四年九月
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精密空调、UPS维护服务项目周期合同
甲方:
乙方:
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为 (项目名称)成交单位,现由
(甲方)与
(乙方)双方协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共同签订本项
目合同。
本次合同有效期一年,乙方每半年提供一次维保验收报告,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考评
,如考评合格,则自动开始下半年维保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则自动终止合同。本合同为首
年周期合同,本合同期满之后,甲乙双方需依据甲方的要求重新签订下一年服务期的周期
合同。下一年周期服务合同条款原则参照本合同。
1、如果乙方技术人员不能按要求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服务现场及解决故障:发生一次,
扣除当月的维护费;发生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拒付该半年度的服务费,因此
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当乙方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服务,由此产生的所有
费用由乙方承担。
3、当乙方备件供应速度与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服务,由此产
生的所有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UPS作为供电核心设备,每年需要出具一份健康检测报告。
一、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正文。
2、本合同附件。
除非双方另有规定,当上述合同文件发生矛盾或不一致时,先适用顺序在前的文件。
合同文件应被视为可相互解释。本合同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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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内容
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7台精密空调和4台UPS的维护维保对象具体清单:
地址
品名
棉纺路办公区
荥阳办公区
精密
空调
UPS
空调
UPS
型号
CyberMate508BIU
CyberMate512BIU
NetCol5000
SDA121U
SCAL401IBEY6-R/RCS74A
MR33200-120(含电池单体以保证
整组电池可用)
HIU160KVAUPS(含电池单体以保证
整组电池可用)
NetCol5000-A
P2050F
P2040F
SCAL401IBEY6-R/RCS74A
FR-UK/B33300-12PH(含电池单体
以保证整组电池可用)
工人路陇海路 空调
美的,工业5P
三、年度服务单元合同总金额
数量
1
2
6
1
2
采购时间
2018
2018
2013
2022
2022
1
1
8
2
2
1
2
2
2013
2019
2014
2017
2017
2022
2014
2016
3.1一个维护单元,即一年合同总金额。一个维护单元服务的总金额为:
(小写) 元,即:(大写) 。
3.2本合同一个维护单元的总金额为27台精密空调和4台UPS的维护单元年
度维护服务、以及其它技术支撑等服务价值的总和。
3.3甲方如对乙方服务质量有异议,可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后仍
然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乙双方合同终止,并核算当年所在维护单元实际发
生维护费用。一年为一个维护单元,每个服务单元结束前,甲方进行服务质
量考核以确定是否进入下一个服务单元,如果未收到甲方终止服务的书面通
知,则自动进入下一个维护单元。根据甲方管理需要,重新签订周期合同。
四、合同的付款方式
4.1本合同约定一切价款均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采用电汇付款方式。
4.2
1个周期合同时间为1年,共签订2个周期合同。周期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
第 48 页 共 85 页
总价款的30%预付款,每个合同周期期满前或每自然年12月31日前按照甲方
付款管理的需要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每个合同周期期满验收合格后支
付合同总价款剩余10%。第一个周期合同于 年 月
日结束,经验收小组对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
约情况进行确认,一致认定本项目通过验收,即日起签订第二个周期合同。
首年服务期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首年周期合同结束日,无合同终止和解
除事由,为次年服务期开始时间。
五、质量保障制约与违约方法
甲方支付维护费用后,乙方所提供精密空调、UPS的管理权归甲方所有,
如果乙方提供维护服务或者年底考核不合格,引起双方争议,则甲方对乙方
提供的备机进行违约处理,所有权无条件转归甲方所有。
六、技术服务标准及质量
6.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留下相应的技术资料、实施方案
、安装过程文档和配置文档等。
6.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承诺和附件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服务
实施。每次服务的质量必须有甲方技术人员签字认可,并由甲方及时给予考
核。如果考核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核减乙方的服务费
金额。
6.3
乙方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服务操作规范、防火规范、用电规范、高空作业规
范、专业人员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乙方人员和其他第三方人员出现任何安
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赔偿处理,如因该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甲方
可以参照本合同向乙方追偿;
5.2 严格执行有关服务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证服务现场的整洁,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七、违约和核定损失额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中的要求及时满足甲方的技术服务,或出现重大
的损失时,甲方核定损失额,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
合同。
第 49 页 共 85 页
八、合同的修改
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九、争议的仲裁
9.1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
9.2经协商无法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保全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由
败诉方承担。
十、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包括以电子方式
),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在合同签署页明确的地址、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通知另一方。。
十一、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11.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
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因不可抗力导致违约、本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
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11.3甲乙双方有关本项目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一起发挥同等效力;如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11.4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陆份,乙方壹份,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一:技术服务条款(详见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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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附件一:技术服务条款
1.维修服务:
1)提供维保期内在系统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故障所需的模块返修或置换服务。
2)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通知后应迅速做出反应,在指导甲方作简单的应急处理的同
时,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3)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天候二十四小时365天(7×24)服务,节假日和业余时间不加收
服务费。乙方应设立全天候二十四小时365天热线服务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和联系(
24小时值班电话:)
4)提供应急精密空调备机:精密空调制冷功率不少40KW,数量不小于一台,乙方应承
诺设备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转时,能够在24h内提供一台备机到故障现场,以便提供应急
服务。
2.维保服务:
乙方应按下述要求为甲方的设备提供维护服务,并对发现的问题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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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期间涉及到4-10月每周巡检次数不低于两次,每周清洗所有空调室外
机两次;11-12月,1-3月每周巡检次数不低于一次,每周清洗所有空调室外机一次。
2)每1个月对全部维保设备进行一次保养维护检查(办公时间)。
3)每半年对UPS系统进行一次放电测试(非办公时间),服务期内单节电池出现问题
要及时更换。
4)工程师参与维保巡检:每年至少两次。
5)紧急故障的维修时间为全天24小时(包括节假日)。
3.服务要求:
提供7*24小时维修服务,乙方收到故障报修后10分钟内响应,并按照如下要
求完成维修服务:
1)紧急故障(对机房生产环境、人身安全有较大影响,系统部分失效或重要设备部分
失效、机房安全运行受到威胁):1小时内到场,8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
2)重大故障(对机房生产环境、人身安全有较小影响,或设备尚能继续运行且性能不
受影响,但出现报错或部分部件故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完成
故障修复。
3)一般故障(对机房生产环境、人身安全和IT设备运行没有显然影响的故障):24小
时内到场,72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
如设备故障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
备技术参数的备用设备直至故障解决。
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或提供备机,甲方有权要求原厂或第三方协助解决,所
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每次故障处理完成后,乙方需三天内提供故障处理报告及优化建议;参加采购响应时
附报告模板及应急流程方案、应急联系人清单。
4.备件要求:
1)乙方须配置有备件库,备件内应包含各UPS备机、设备核心备件(空调主板、压缩
机等)、易损件(UPS风扇、空调风机等)、耗材(空调过滤网、加湿罐等)、采购周期长
的物品,且备件库中应存放不少于1次系统更换所需的备货。
2)针对维保清单中的设备提供的备件必须是原厂商备件,如需更换配件,乙方应在规
定的故障响应时间内提供配件并完成更换,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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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须配有电池内阻测试仪、红外成像仪等仪器,以便现场随时调用。技术支持与
现场保障:
针对机房突发事件、系统演练、机房重大变更、社会重大事件、法定节假日等情况,
乙方需设立专门的支持小组,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乙方高级技术人员手机7*24小时开
机)。
1)法定节假日两周前,乙方建立支持小组,并将支持小组的成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以正
式公文的形式上报甲方。
2)当机房遇到紧急情况时,乙方将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最快的速度安排技术工程师赶
到现场提供驻场保障,尽快恢复系统运行。
3)其他情况下(如两会、国际会议、系统演练、机房重大变更等),乙方需在接到客
户保障通知的24小时内建立客户支持小组,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及现场技术保障服务。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供应商每半年提供一次维保验收报告,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考评,如考评合格,则自
动开始下半年维保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则自动终止合同。
1、如果供应商技术人员不能按要求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服务现场及解决故障:发生一次
,扣除当月的维护费:发生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拒付该半年度服务费,因
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当供应商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服务,由此产生的
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当供应商备件供应速度与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服务由此
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UPS作为供电核心设备,每年需要出具一份健康检测报告。
每次巡检时需填写巡检记录表,参加采购响应时应提供巡检维护表、设备状态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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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等样表。
一、设备维护清单
地址
品名
棉纺路办公区
荥阳办公区
精密空
调
UPS
空调
UPS
型号
CyberMate508BIU
CyberMate512BIU
NetCol5000
SDA121U
SCAL401IBEY6-R/RCS74A
MR33200-120(含电池单体以保证
整组电池可用)
HIU160KVAUPS(含电池单体以保证
整组电池可用)
NetCol5000-A
P2050F
P2040F
SCAL401IBEY6-R/RCS74A
FR-UK/B33300-12PH(含电池单体
以保证整组电池可用)
工人路陇海路 空调
美的,工业5P
二、维修服务
数量
1
2
6
1
2
采购时间
2018
2018
2013
2022
2022
1
1
8
2
2
1
2
2
2013
2019
2014
2017
2017
2022
2014
2016
1、提供维保期内在系统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故障所需的模块返修或置换服务。
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设备故障通知后应迅速做出反应,在指导采购人作简单的应急处
理的同时,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3、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全天候二十四小时365天(7×24)服务,节假日和业余时间不
加收服务费。供应商应设立全天候二十四小时365天热线服务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和
联系(24小时值班电话:)
★4、提供应急精密空调备机:精密空调制冷功率不少40KW,数量不小于一台,供应商
应承诺设备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转时,能够在24h内提供一台备机到故障现场,以便提供
应急服务。
三、维保服务
供应商应按下述要求为采购人的设备提供维护服务,并对发现的问题做及时处理。
★
1、
服
务
期
间
涉
及
到
4-
10月 每 周 巡 检 次 数 不 低 于 两 次 , 每 周 清 洗 所 有 空 调 室 机 两 次 ; 11-12月 , 1-
3月每周巡检次数不低于一次,每周清洗所有空调室外机一次。
★2、每1个月对全部维保设备进行一次保养维护检查(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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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半年对UPS系统进行一次放电测试(非办公时间),服务期内单节电池出现问
题要及时更换。
4、工程师参与维保巡检:每年至少两次。
5、紧急故障的维修时间为全天24小时(包括节假日)。
四、服务要求
提供7*24小时维修服务,供应商收到故障报修后10分钟内响应,并按照如下要求完
成维修服务:
1、紧急故障(对机房生产环境、人身安全有较大影响,系统部分失效或重
要设备部分失效、机房安全运行受到威胁):1小时内到场,8小时内完成故障
修复。
2、重大故障(对机房生产环境、人身安全有较小影响,或设备尚能继续运
行且性能不受影响,但出现报错或部分部件故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小时
内到场,24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
3、一般故障(对机房生产环境、人身安全和IT设备运行没有显然影响的故
障):24小时内到场,72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
如设备故障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不低于故障设备技术参数的备用设备直至故障解决。
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或提供备机,采购人有权要求原厂或第三方
协助解决,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每次故障处理完成后,供应商需三天内提供故障处理报告及优化建议;参
加采购响应时附报告模板及应急流程方案、应急联系人清单。
五、备件要求
★1、供应商须配置有备件库,备件内应包含各UPS备机、设备核心备件(空调主板、压
缩机等)、易损件(UPS风扇、空调风机等)、耗材(空调过滤网、加湿罐等)、采购周期长
的物品,且备件库中应存放不少于1次系统更换所需的备货。
2、针对维保清单中的设备提供的备件必须是原厂商备件,如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在规
定的故障响应时间内提供配件并完成更换,配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须配有电池内阻测试仪、红外成像仪等仪器,以便现场随时调用。
六、技术支持与现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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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机房突发事件、系统演练、机房重大变更、社会重大事件、法定节假日等情况,供
应商需设立专门的支持小组,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供应商高级技术人员手机7*24小时开
机)。
1、法定节假日两周前,供应商建立支持小组,并将支持小组的成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以正
式公文的形式上报采购人。
2、当机房遇到紧急情况时,供应商将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最快的速度安排技术工程师赶
到现场提供驻场保障,尽快恢复系统运行。
3、其他情况下(如两会、国际会议、系统演练、机房重大变更等),供应商需在接到客
户保障通知的24小时内建立客户支持小组,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及现场技术保障服务。
七、维保范围
7.1精密空调维保
供应商需具备专业测量仪器和专业设备
1、专业的测量仪器检测、精密空调的输入输出电压,机组压力、冷量、加湿状态(万
用表、压力表、红外成像仪)。
2、精密空调设备专业除尘设备和工具(冲洗机、扳手)。
3、精密空调维护保养人员须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专业技能。
日常检查的具体项目
A、检查过滤器;
B、检查加湿器情况;
C、检测系统压力;
D、检测风机、压缩机电流E、检查室外风机;
F、空调系统的显示屏上检查空调系统的各项功能及参数是否正常;
G、报警的情况要检查报警记录,并分析报警原因;;
H、检查温度、湿度传感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I、对压缩机和加湿器的运行参数要作到心中有数。
空调维保巡检具体细节
过滤器
(1)检测空气滤网气流是否通畅(报告是否要更换滤网)。
(2)检查过滤器开关是否有动作。
(3)滤网每半年最少更换一次。
主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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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并调整电机装配,检查是否牢固和正确。
(2)检查风机轴承润滑程度,是否有噪音和过大的震动。
(3)检查风机电机温度和风机电流。
压缩机
(1)检查油位是否正常,判定压缩机是否有漏油现象,保证压缩机系统机械部分有足够
的润滑作用。
(2)检查压缩机电流。
(3)检查压缩机运转声音和机身温度(运转中)是否正常。
(4)检测压缩机高低压传感器的工作参数。
(5)校验压缩机绕阻值,检查绕阻过温保护。
(6)维修或更换相关电气部分,包括熔丝(或空气开关)、接触器接触是否良好,连线
是否紧固等。
制冷系统
氮气吹洗制冷系统,做压力试验、查漏、补漏。
(1)检修或更换系统中各部件,包括制冷电磁阀、膨胀阀、干燥过滤器、液体视镜、高
低压开关等。
(2)检修室外冷凝器相关部件,包括风机电机轴承、调速器(板)、清洁冷凝器等。
风机部分(如应用)
(1)检查风扇绕组,测量风扇电流。
(2)检查风扇是否紧固,轴承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冷凝器盘管的清洁,保障设备的正常散热。
(4)检查调整控制板及温度开关工作状态。
(5)检查风扇电流。
(6)检修或更换相关电气部分,包括熔丝(或空气开关)接触器,过流保护。电加热部
分检查或更换电加热管,相关的熔丝(或空气开关)、接触器。
加湿部分
(1)检测金属罐内是否有沉积。
(2)检查所有的蒸气软管的工作状态。
(3)检查水冷调节阀是否有渗漏。
★(4)加湿罐每年更换一次。
制冷循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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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制冷管路是否有泄漏。
(2)检查压缩机吸排气压力是否正常。
(3)检查管道是否有不正常之震动。
(4)检查膨胀阀是否有冰堵。
(5)检查热气旁通。
电气装置
(1)所有电器外观和动作情况。
(2)检查和紧固所有导线连接。
(3)检查校验运行状态显示。
7.2UPS及蓄电池系统维保
UPS的日常维护及保养,供应商要做到以下方面:
供应商需具备专业测量仪器和专业设备
1、UPS专业的测量仪器检测、UPS的输入输出电压,电池的内阻和电压(万用表、电池内
阻测试仪)。
2、UPS设备专业除尘设备和工具(鼓风机、棘轮扳手)。
3、UPS维护保养人员须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专业技能。
日常检查的具体项目
A.检查所有电气连接。
B.进行放电测试。
C.检测电池运行的转换是否正常。
D.清理内部灰尘杂物。
E.检测内部静态旁路。
F.检查内部所有控制线路及带电线路是否绝缘良好。
G.断电情况下对UPS系统内部所有端子进行物理检查。
H.按客户要求实施功能检测。
I.应具备相应的单机/联机软件,对UPS的工作记录和报警记录进行检查,根据记录情
况进行预防性维护。
J.检查布线是否正确,记录相关情况。
K.检查UPS设备,以确保所有连接处紧固,无松动。
L.确认内部功能正常。
M.检查旁路工作是否正常,包括静态旁路和手动旁路。
第 58 页 共 85 页
N.记录所有显示数据和环境参数,包括:
-测量进线负载电流和接地电流
-测量配电盘承载电流
-测量支路的电压和电流
O.进行蓄电池参数测试,用专用电池测量仪表测量每块蓄电池的电压、内阻等参数,
出具电池参数报告供采购人参考。
P.月度检查各项
Q.每季度现场维护后,7日内提交维修报告至采购人数,出具电池参数报告
供采购人参考。
UPS及蓄电池检查具体细节
1.电池的保养
对电池组中的电池做静态,动态测试。
对电池组的联接进行检查。
2.电池在UPS主机上放电测试
3.主机保养
A.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
B.对需要进行清扫的机器进行除尘清扫。
C.对设备内主要部件进行静态测试。
D.检测机内易损单元(逆变器,整流器,静态开关)。
E.检查设备的输入,输出联接端子是否牢固。
F.恢复设备运行,检测设备的输出主要性能指标。
4.在维保期内供应商必须为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热线(24小时),负责解答用户在设
备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技术服务热线支持应是中文
)。
5.在维保期内供应商需对UPS设备(含软件)提供(24小时)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
,2小时内上门响应,如诊断为硬件故障,应携带备件并进行现场更换,承诺尽力在最短时
间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如果服务提供商在接到通知后的12个小时内未作出响应,则由于故
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巡检内容(不少于)如下:
环境检查:
(1)房间的清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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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间的温度:电池房(小于25度)、UPS房(小于40度);
(3)设备四周及上面是否有堆积物;
(4)房间的空调通风情况;
(5)设备上方是否有水管;
(6)是否所有金属柜、架都有地线连接;
输入滤波器检查:
(1)物理检查:
1)电感
2)电容
3)机柜的清洁
(2)连接紧密程度的检查(过热、氧化)
1)电感
2)电容
(3)输入电压V1 V2 V3测量
(4)电容器的电流
UPS工作情况的检查
整流器/充电器
(1)物理检查
1)电抗
2)功率连接的紧密程度(过热、氧化)
3)信号线连接的紧密情况
4)板及附件的情况
5)风扇
(2)输入电压:U1-2,U2-3,U3-1
1)谐波含量
2)幅值URMS
(3)充电电压的测量
1)直流电压
2)纹波的测量
(4)校验情况
(5)逆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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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理检查
电抗
功率连接的紧密程度(过热、氧化)
信号线连接的紧密情况
板及附件的情况
风扇
机柜的清洁
直流电容情况
直流电容上次更换的日期
逆变器电压的测量:V1,V2,V3,U1-2,U2-3,U3-1
逆变器电流的控制
每个逆变器支路的电流波形
输出电压的测量:V1,V2,V3,U1-2,U2-3,U3-1
输出电流的测量:I1,I2,I3
峰值
峰值因数
校验情况
2)电池的检查:
电池房温度的检查
电池绝缘情况
电池物理检查
电池资料
调试日期
电池单体的电压
并联组数
串联只数
后备时间(功率因数0.8的负载)
3)浮充情况下电池电压的测量
记录每块电池的浮充电压
4)电池组放电测试
电池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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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内阻
5)放电时电池电压的测量
放电时间
放电时的负载电流
放电前的直流电压
放电结束时的直流电压
记录放电曲线
6)静态开关的检查
物理检查
功率连接的紧密程度(过热、氧化)
信号线连接的紧密情况
板及附件的情况
风扇
切换测试(要由客户的部门经理同意)
由UPS切换到旁路
由旁路切换到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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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WXZB2024-1333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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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响应函
二、响应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四、商务文件
五、技术文件
六、资格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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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首次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的磋商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及任何缺陷,实现项目
目的。
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响
应文件。
3.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
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4.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
证,你方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
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盖单位公章)
(签字或盖章)
日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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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响应函附录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维修、维保、备件、现场服务和
其它相关服务等
首次磋商总报价(
元)
大写:
小写:
供应商应在此填第一次报
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
的磋商报价为成交价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标准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限结束止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权利义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我方承诺响应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
定
承诺响应
我方承诺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
注:首次磋商总报价应与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一致,否则供应商承担被
拒标的风险。
(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
第 66 页 共 85 页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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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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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
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至磋商有效期期
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年 月 日
备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可不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仅提供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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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文件
(一)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质量标准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
目,并标明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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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维保人员
2.1项目维保人员组成表
姓
名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证书
本项目中拟
担任的职务
参与的项目名
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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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职称/证
书
毕业学校
年龄
职务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项目负责人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类似项目概况说
明
甲方及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书(如有)、技术职称证书(
如有)、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2.3项目维保人员简历表
姓名
职称/证
书
毕业学校
年龄
职务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类似项目概况说
明
甲方及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后附项目维保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如有)、技术职称证书
(如有)、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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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报价
3.1报价说明
1.本项目报价表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文件结合一起参
照阅读。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最后磋商总报价包括供应商承担本项目所发生的一
切费用。
3.供应商应对其报价考虑周全,报价表中未列、漏列项目及费用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4.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供应商填报。并在其结尾处填
写首次磋商总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供应商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
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磋商总报价内。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填报自己理解并认为正确的报价。除合同
规定的调整外,供应商对实际工作及数量差异的索赔将不获考虑。
6.本报价表中所有金额和单价以人民币结算。
7.本报价表中的金额应包括在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所需要的所
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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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磋商报价表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1
2
3
…
首次磋商总报价
大写:
小写:
首次磋商总报
价=1+2+3+…
注:1.此表格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内容增减内容和表格。
2.本项目按服务期限24个月进行报价。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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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
公
司
(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符合本声明函须提供,不符合本声明函可不填写或直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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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由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备注:如不符合条件可不提供或删除。
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备注:如不符合条件可不填或删除本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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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材料
4.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方承诺:
在 (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
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
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字或盖章)
4.2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我方在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中若获成交,我方保证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
的规定,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
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盖单位公章)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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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五)维保服务承诺
为配合本项目维保服务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供应商列明维保服务工作内
容(包括技术支撑、服务响应、故障排除、设备巡检、维保服务、档案管理、
安全保障等)和具体要求。
(六)其他商务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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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部分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
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
5.1采购需求响应承诺表
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序号
原条目
简要内容
技术响
应书条
目
实际响应的内容提要
(具体参数值)
技术支持
说明
偏离
说明
1
2
3
…
注:(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作出
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采购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
供应商须提供具体参数值。
(2)供应商对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材料证明材料。
(3)对磋商文件偏离说明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实际响
应的内容提要(具体参数值)”栏中加以说明。
(4)正偏离是指响应的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响应的条件低于磋商文件
要求。
(5)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按评审标准作扣分处理。
5.2空调维保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的要求,详细描述空调维保服务的空调机组
(壳体、机座、气密性)、过滤器、主风机、压缩机、制冷系统、风机部分、
加湿部分、制冷循环部分、电气装置、专业测量仪器和设备配备、故障排除与
修复、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等技术事项(方法、规程及供应商的责任义务等)
,提出所执行的标准、规范。
5.3UPS维保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的要求,详细描述UPS维保服务的除尘处理、
风机检查、状态信息参数查询、逆变器电容维护保养、逆变器电容检测、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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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故障诊断、电池做静态,动态测试、故障排除与修复、专业测量仪器和
设备配备、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等技术事项(方法、规程及供应商的责任义务
等),提出所执行的标准、规范。
5.4巡检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的要求,详细描述巡检方案的巡检周期、巡
检内容、巡检流程、巡检制度、巡检数据分析等事项(方法、规程及供应商的
责任义务等),提出所执行的标准、规范。
5.5应急机制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的要求,详细描述应急机制的应急管理、应急处理、应
急制度、应急人员、应急数据分析、应急备用设备等事项(方法、规程及供应商的责任义
务等),提出所执行的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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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组织结构
联系
人
传
真
邮政编码
电 话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
电话
电话
员工总人数: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技 工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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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承诺声明函
致: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郑重承诺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联系方式为 。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中标、成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
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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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投标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
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
犯罪行为。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如提供样品)
九、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投标(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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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
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盖单位公章)
(签字或盖章)
(四)信用信息查询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注:1.磋商开始后至评审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
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相关查询内容,具体查询内容以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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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