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结果公告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一

供应商名称:上海天与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市辖区普陀区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111弄6号1层107室

中标(成交)金额:1,225,500(元)

评审总得分:82.12(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二

供应商名称:北京积善之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安贞里二区11号楼1层11-1

中标(成交)金额:1,225,500(元)

评审总得分:82.12(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三

供应商名称:天津茵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融和广场6-2-605

中标(成交)金额:1,225,500(元)

评审总得分:77.12(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四

供应商名称:康力元(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黑牛城道与内江北路交口西北侧七贤南里11-1-2501

中标(成交)金额:1,200,990(元)

评审总得分:76.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一

服务类

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一(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周期内每位老人服务次数不少于30次(项目周期内服务次数不足30次的不能计为有效服务人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项目周期内每人服务金额上限为1500元,最终结款根据实际发生项结算后作为结款依据。2025年6月底前,计划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817人次。

服务要求: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具备相应服务资质、运营状况良好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服务企业)和能够提供养老服务的其他机构;具备对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专业照护能力;为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能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能力;24小时接受应急呼叫及处置的能力(拥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管理和服务团队)。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信访事件。服务需求。服务机构参照《抚顺市居家上门服务基本项目指导目录》,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及个性化需求,依据与老年人的协议约定,采取“一户一案”定制个性化照护计划,并签订照护服务协议,结合实际提供相应时长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项目本地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委托代办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6大项服务方案。服务要实现全流程信息化、数据化管理,上门服务过程需上传到市民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6月底前完成。

服务标准: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周期内每位老人服务次数不少于30次(项目周期内服务次数不足30次的不能计为有效服务人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项目周期内每人服务金额上限为1500元,最终结款根据实际发生项结算后作为结款依据。2025年6月底前,计划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817人次。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二

服务类

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周期内每位老人服务次数不少于30次(项目周期内服务次数不足30次的不能计为有效服务人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项目周期内每人服务金额上限为1500元,最终结款根据实际发生项结算后作为结款依据。2025年6月底前,计划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817人次。

服务要求:服务机构参照《抚顺市居家上门服务基本项目指导目录》,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及个性化需求,依据与老年人的协议约定,采取“一户一案”定制个性化照护计划,并签订照护服务协议,结合实际提供相应时长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项目本地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委托代办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6大项服务方案。服务要实现全流程信息化、数据化管理,上门服务过程需上传到市民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6月底前完成。

服务标准:1.制定计划。服务对象向中标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承接机构结合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家庭照护需求,为老年人制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计划。2.签订协议。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签订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协议,若产生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自费项目,需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约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要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服务安全预案与风险事项告知。3.开展培训。服务机构对提供上门服务的护理人员进行基本护理能力培训。4.提供服务。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约定,组成服务团队,为签约老年人提供相应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并根据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照护需求,经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商议,及时调整服务计划。服务团队人员岗位设置齐全,且能满足照护服务、康复护理等各类上门服务的执业人员种类不少于2类;服务机构派出的上门服务人员应是与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工作人员,或与服务机构有合作协议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并需具备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5.服务监管。对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动态跟踪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出具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结算报告,确定补贴金额。6.服务终止。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发生时,服务终止:(1)签约服务对象去世;(2)签约服务对象居住地变更;(3)签约服务机构被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停;(4)经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服务对象身体状况不再符合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服务对象范围;(5)其他导致服务终止的情形。当发生第2种情形时,服务对象可向变更后的居住地社区(村)重新提出申请,由相关街道(乡镇)及属地民政局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后,就近签约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继续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相关费用则需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当发生第3种情形时,市民政局应积极帮助服务对象从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中重新选定服务机构。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三

服务类

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三(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周期内每位老人服务次数不少于30次(项目周期内服务次数不足30次的不能计为有效服务人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项目周期内每人服务金额上限为1500元,最终结款根据实际发生项结算后作为结款依据。2025年6月底前,计划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817人次。履约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实施。

服务要求:服务机构参照《抚顺市居家上门服务基本项目指导目录》,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及个性化需求,依据与老年人的协议约定,采取“一户一案”定制个性化照护计划,并签订照护服务协议,结合实际提供相应时长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项目本地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委托代办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6大项服务方案。服务要实现全流程信息化、数据化管理,上门服务过程需上传到市民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6月底前完成。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相关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四

服务类

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四(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服务要求:服务周期内每位老人服务次数不少于30次(项目周期内服务次数不足30次的不能计为有效服务人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项目周期内每人服务金额上限为1500元,最终结款根据实际发生项结算后作为结款依据。2025年6月底前,计划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817人次。

服务时间:2025年6月底前,计划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817人次。

服务标准:服务周期内每位老人服务次数不少于30次(项目周期内服务次数不足30次的不能计为有效服务人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项目周期内每人服务金额上限为1500元,最终结款根据实际发生项结算后作为结款依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晓涛、张卉蕾、宗述萍、郭悦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三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民政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振兴大厦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丽丽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JH24-******-*****抚顺市民政局-居家养老上门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一

供应商名称:上海天与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001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

002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3.中小企业声明函:

003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4.中小企业声明函:

004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5.其他: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二

供应商名称:北京积善之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三

供应商名称:天津茵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号001.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号002.png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号003.png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号004.png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四

供应商名称:康力元(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_00.jpg

标签: 居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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