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2024年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

朝阳县2024年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朝阳县2024年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4-09-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1003044
工程名称 朝阳县2024年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标段名称 朝阳县2024年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编号 TP122*****100**********
建设单位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刚先生 联系电话 0421-*******
工程类别 市政设施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建设地点 朝阳县城区内的双峰大街、鞍凌大街、大学路、文体一路、文体路、龙山东二街及龙山街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辽宁蓝绘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000元 30 合格 73.56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并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陈明亮 中级职称证 ********
2 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000元 30 合格 39.74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刘净 高级职称证 中寰高职字第******
3 中晟恒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000元 30 合格 37.92 市政行业乙级 卢雪发 中级职称证 B081*****100******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9-20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9-23
填报单位 朝阳永利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玉娇 联系电话 134*****215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2024-09-20 15: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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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区排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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