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热体系研究课题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热体系研究课题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热体系研究课题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活动,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热体系研究课题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38)号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9:30分

地 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专家:何川 孟绍增 张培聪 李国强 王选顺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于2016年8月29日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四、中标信息

中 标 人: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 标 价:900000.00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研究期限:2016年-2040年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6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化工路交叉口东南角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

联 系 人:郭女士 邓先生

联系电话:****-******** 186*****663 185*****103

E-mail:cdzbfive@163.com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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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热 实验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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