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 备注: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包含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五大主体验收单位签章的验收报告)。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没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注册人员,投标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声明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 2021年、2022年、2023 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或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5.1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2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7.2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