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29线武隆县白马至鸭江段路面改造工程中标公示
S429线武隆县白马至鸭江段路面改造工程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9月22日—— 2016年9月26日)
项 目 名 称 | S429线武隆县白马至鸭江段路面改造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7345 | |||||
招标人 | 武隆县交通开发总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一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实力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通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赣州博达公路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实力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中标价(万元) | 4990.827474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二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海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赣州诚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宏贵建设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海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价(万元) | 2615.253745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监察室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公章):武隆县交通开发总公司 2016年9月22日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2日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S429线武隆县白马至鸭江段路面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重庆市公路局以渝路局发[2016]11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武隆县交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武隆县交通开发总公司作为招标人委托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S429线武隆县白马至鸭江段路面改造工程起于白马镇省道S429与国道G319的交界处(K106+680),止于鸭江镇省道S429与省道S303交界处(K149+158.586)。本项目全长约42.479公里,路基宽度7m/8m/6.5m,等级:三级公路。本项目有4座桥梁,均为石拱桥。
标段 | 桩号 | 工程投资(万元) | 计划工期 | 备注 |
一标段 | K106+680~K130+255 | 约5200 | 30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 | |
二标段 | K130+255~K149+158.586 | 约2500 | 30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设计图所示的路基、路面、排水、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改造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和补遗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一标段投标人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或改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程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或改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程业绩;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投标人只能对以上两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直接递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8月29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书、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4.2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每套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以当日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布信息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www.cqjt.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武隆县交通开发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武隆县巷口镇芙蓉西路64号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F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金先生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标签: 路面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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