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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BRR23-ZB2-ZB-017-013)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金七门核电厂工程运行服务支持基地建设工程电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溧阳双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3.6630 万元,工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宁波美奥电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4.0000 万元,工期: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2.0000 万元,工期: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溧阳双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志康,特种设备培训证书编号:
2TKXMJL2021000266;
中标候选人(宁波美奥电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翊彬,特种设备培训证书编号:21014
8;
中标候选人(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戴昌辉,特种设备培训证书编号:22004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溧阳双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宁波美奥电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溧阳双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宁波美奥电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电话:010-53105813/53105833),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 501 号宁波银行大厦 18 层
联 系 人:章雨豪
电 话:1881503665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11 号楼
联 系 人:阎旭东、邱岳、王涛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13/53105832
邮 箱:chinabrr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