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七门核电厂工程运行服务支持基地建设工程电梯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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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七门核电厂工程运行服务支持基地建设工程
电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BRR23-ZB2-ZB-017-013)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金七门核电厂工程运行服务支持基地建设工程电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溧阳双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3.6630 万元,工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宁波美奥电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4.0000 万元,工期: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2.0000 万元,工期: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溧阳双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志康,特种设备培训证书编号:
2TKXMJL2021000266;
中标候选人(宁波美奥电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翊彬,特种设备培训证书编号:21014
8;
中标候选人(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戴昌辉,特种设备培训证书编号:22004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溧阳双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宁波美奥电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溧阳双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宁波美奥电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电话:010-53105813/53105833),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 501 号宁波银行大厦 18 层
联 系 人:章雨豪
电 话:1881503665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11 号楼
联 系 人:阎旭东、邱岳、王涛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13/53105832
邮 箱:chinabrr04@163.com

标签: 运行服务 基地建设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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