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史馆展陈设计与施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某单位史馆展陈设计与施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我部对某单位史馆展陈设计与施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史馆展陈设计与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05-F1180

三、公示时限: 2024年09月23日— 2024年09月25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1名: 维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2名: 华艺博展装饰有限公司

第3名: 精锐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第4名: 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第5名: 鲁迅美术学院艺术工程总公司

第6名: 苏州金螳螂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7名: 中弘博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第8名: 金大陆展览装饰有限公司

第9名: 浙江世贸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10名: 上海宽创国际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11名: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第12名: 北京清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13名: 南京百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14名: 江苏恒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15名: 北京点意空间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第16名: 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名称:维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40,202,280.52元;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256号17层1702室。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151*****566(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传真:无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

八、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助理

联系电话:022-********139*****836(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 免遗漏)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17:30)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 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 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 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 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zhiyi*****@163.com;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 ,收件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7号门丰巢快递柜。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助理

联系电话:022-********130*****218(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2024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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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展陈设计与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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