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砀山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国益空气液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民权县孙六镇皇甫岔楼村

成交金额:790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医用液态氧

品牌:河南国益

规格型号:纯度≥ 99.5%

数量:约400吨/年

单价:790元/吨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文玉(组长)、邵子杰、支淑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方兴大道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2座32层,联系电话:133*****586。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砀山县砀郡路1078号

联系方式:孙科长 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方兴大道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2座32层

联系方式:魏强 133*****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强

电 话:133*****586

十、

1.谈判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办理流程公开

2天22小时56分

0天0小时10分

  • 提交备案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请审核
    2024-09-23 09:33:06
    2天22小时56分
  • 服务平台审核
    不同意,成交金额不对
    2024-09-23 09:37:39
    0天0小时5分
  • 提交备案
    请审核
    2024-09-23 09:40:16
    0天0小时3分
  • 服务平台审核
    2024-09-23 09:41:09
    0天0小时1分
  • 服务平台审核
    同意
    2024-09-23 09:41:09
    0天0小时1分

标签: 医用液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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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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