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二次-评标公示
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二次-评标公示
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二次)
定标候选人公示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09月20日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二次)
2.2招标编号:YCZBHN2024-042
2.3建设规模与内容:该项目北起S213南至大南环。属城市主干道,道路长度为2.16千米、红线宽度50米。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绿化、照明、电力排管等。
2.4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2.5总投资额:9736.49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第1标段: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2.7、招标范围:
第1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
2.8、工程质量:第1标段: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计划工期:第1标段: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1.3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2.1.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2.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2.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
四、评标情况
4.1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第1标段: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 期 | 质 量 | 项目经理 | 设计负责人 |
1 | 联合体牵头人:豫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建安费报价: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的99.70 %; 设计服务费报价:工程建安费的1.49%; | 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李雁飞 | 肖来国 |
2 | 联合体牵头人:中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工程建安费报价: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的 99.99 %; 设计服务费报价:工程建安费的1.5%; | 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孙朝阳 | 张恒 |
3 | 联合体牵头人: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建安费报价: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的 99.95 %; 设计服务费报价:工程建安费的1.498%; | 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张鹏辉 | 马龙飞 |
4.2 定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第1标段:
定标候选人全称 | 人员类别 | 姓名 |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联合体牵头人:豫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经理 | 李雁飞 | 注册证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张厚越 | 职称证 | ||
施工员 | 牛冬冬 | 岗位证 | ||
质检员 | 徐鹏飞 | 岗位证 | ||
安全员 | 贾天帅 | 岗位证 | 豫建安C3(2023)******* | |
劳务员 | 潘卫霞 | 岗位证 | ||
资料员 | 李驰 | 岗位证 | ||
材料员 | 陈港 | 岗位证 | ||
预算员 | 谢上上 | 注册证 | ||
设计负 责人 | 肖来国 | 职称证 | ||
电气设计负责人 | 沈怀东 | 注册证 | ||
市政路桥设计负责人 | 常仁进 | 职称证 | ||
园林设计负责人 | 祈雄 | 职称证 | *****1002720 | |
给水排水设计负责人 | 吴晓明 | 注册证 | CS123200553 | |
联合体牵头人:中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孙朝阳 | 建造师 | 豫 1412015201521448 |
技术负责人 | 赵改红 | 职称证 | B202009060200765 | |
设计负责人 | 张恒 | 职称证 | 20190205055 | |
施工员 | 魏志强 | 岗位证 | 041*****00025000010 | |
质量员 | 高丹丹 | 岗位证 | 041*****00025000015 | |
安全员 | 崔红鸽 | 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C 证) | 豫建安C3(2023)1239868 | |
资料员 | 王欣欣 | 岗位证 | 0411711494117001045 | |
预算员 | 张艳艳 | 一级造价师 | 建[造]11224100008807 | |
联合体牵头人: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张鹏辉 | 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15201727632 |
技术负责人 | 张提操 | 职称证 | B202309060501491 | |
设计负责人 | 马龙飞 | 职称证 | 00247452 | |
安全员 | 张坤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豫建安C3(2023)1412607 | |
施工员 | 吴一凡 | 岗位证 | 041*****00001000074 | |
质量员 | 张梓熠 | 岗位证 | 041*****00001000259 | |
预算员 | 张珂玲 | 注册造价师 | 建[ 造 ]11134100006284 | |
资料员 | 杨毛毛 | 岗位证 | 0411611494116000852 |
4.3定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第1标段:
定标候选人全称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全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联合体牵头人:豫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S213 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污水管道延伸工程(第一标段)二次 | 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04.15 | 14713240.18 |
靖西市通灵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 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2023.06.07 | 1976000.00 | |
联合体牵头人:中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洛宁县同心路(迎宾大道-永宁大道)改造提升工程 |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11.16 | 13521144.30 |
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及延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锦绣南路工程) | 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2.04.30 | 928285.05 | |
联合体牵头人: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临颖县黄龙路道路改造工程 | 临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3.05 | 39065363.72 |
黄田街道台上路市政道路及埭上浦河道工程(EPC) | 永嘉县人民政府黄田街道办事处 | 2022.11.30 | 760959.00 |
4.4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1标段:
定标候选人全称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全称 | 项目负责人 | 合同金额(元) |
联合体牵头人:豫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联合体牵头人:中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联合体牵头人: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4.5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5.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 1、第1标段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3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1.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
4.5.2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第1标段: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全称 | 响应情况 |
1 | 联合体牵头人:豫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响应 |
2 | 联合体牵头人:中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联合体牵头人: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 |
4.6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
第1标段:河南千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服务费报价不唯一,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4.7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4.8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4.9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此项内容
六、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6日(三个工作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杞县金城大道中段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371-28991811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宋城路78号广电大厦602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17131597000
监督单位: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8666978
标签: 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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