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市暗访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市暗访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地址:雁塔区唐兴路21号
联系方式:029-********
供应商(乙方):陕西卫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丰产路东段巨坤花卉市场东南5栋东排3号
联系方式:173*****74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00 | 1(项) | ¥580,000.00 | ¥580,000.00 | 具体暗访的国家卫生城市、县(市)名单、次数由省爱卫办根据全国爱卫办、省委省政府年度任务要求确定。(一)必查城市、县(市):国家卫生城市4个、国家卫生县(市)33个,根据工作需要,对上述市、县(市)组织进行不少于1次暗访。(二)对全省已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县(市)及申请创建的县(市)进行暗访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40%。三、项目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组织实施暗访工作,如国家颁布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二)须至少聘请1位国家级或不少于暗访组成员数半数的省级卫生创建方面的专家,全程参与现场暗访工作。(三)暗访点位数不少于国家卫生城市、县(市)暗访要求的点位数(附件1),暗访点位类别要全覆盖,原则上不得缺项、漏项。(四)暗访结束后,须向省爱卫办、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提供国家卫生城市、县(市)现场评价表(附件2)、暗访报告、暗访点位及问题清单(附件3)、暗访问题反馈幻灯片或暗访视频记录片。如国家颁布新管理办法,则按新管理办法要求提供。(五)参与暗访的专家要客观公正,不得与被暗访的国家卫生城市、县(市)相关人员联系,不得向外透漏暗访情况和结果,不得接受被暗访的国家卫生城市、县(市)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六)必查城市、县(市)暗访工作任务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其他城市、县(市)根据工作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如国家修订颁布新管理办法,则按新管理办法要求时限完成。(七)不得将该项目转包或变相转包其他单位或个人。(八)因国家政策调整,取消国家卫生城市、县(市)创建项目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则本合同自动解除。省爱卫办、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合同金额: 5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0日至2025年06月27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9月19日
2024年09月23日
合同附件:
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24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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