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关于《吉林省海华硅藻土有限公司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新北岗矿区硅藻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通过审查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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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文件要求,《吉林省海华硅藻土有限公司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新北岗矿区硅藻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并公示7日无疑义,现予以公告。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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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环境保护 矿山地质 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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