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9丰城梅岗至曲江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及富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施工监理第二次内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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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9丰城梅岗至曲江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及富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监理(第二次)关键内容公开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独立投标人须同时满足: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同时具备①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联合体投标人: 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同时满足: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近5年(以交工时间为准)(即2019年9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完成过【单条公路里程长度不少于6公里或单个监理合同金额不少于16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个。 【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和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的,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自2021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未正被宜春市取消参与宜春市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未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投标人近3年内在江西省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等不良行为并被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本项目涉及此类问题的,以本条要求为准),提供承诺函,如查询到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当年未参与评价的按B级确定)。 (7)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5)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8)条提供网页截图。 |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见资格要求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满足①或②的资格要求: ①拟派1人须同时满足: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②拟派2人,其中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提供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
/ | / | / |
注: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在合同阶段约定。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江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施工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206.16万元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价=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去掉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①当N≤5时,n取0; ②当5<N≤10时,n取1; ③当10<N≤15时,n取2,以此类推。 N为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现场开标有效且不存在投标人不符合法律法规情形的投标人数量。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根据上述规则去除n个最高值和n个最低值后,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计算评标基准价并将计算结果提交招标人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以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9 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基本分 | 21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编制基本齐全,得基本分21分。 |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0分 | (1)监理组织结构(2分) 项目监理组织结构设置合理的得1.8-2.分,监理组织结构设置较合理的得1.5-1.7分,监理组织结构设置一般的得1.2-1.4分。 (2)质量目标控制(2分) 质量控制目标、控制方法、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得1.8-2分,质量目标控制设置较合理的得1.5-1.7分,质量目标控制设置一般的得1.2-1.4分。 (3)进度目标控制(2分)。 进度控制目标、控制方法、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得1.8-2分,进度目标控制设置较合理的得1.5-1.7分,进度目标控制设置一般的得1.2-1.4分。 (4)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管理(2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得1.8-2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较合理的得1.5-1.7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设置一般的得1.2-1.4分。 (5)对施工合同的管理(2分) 合同管理方法合理、措施具体可行的得1.8-2分,施工合同管理计划设置较合理的得1.5-1.7分,施工合同管理计划设置一般的得1.2-1.4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2分 | 按下列方式计分: 1、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得1.8-2分; 2、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工作重点把握较准确得1.5- 1.7分; 3、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工作重点把握一般得1.2- 1.4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2分 | 针对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投标人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对本工程的建议包括项目管理、质量、进度、合同、费用等。按下列方式计分: 1、合理化建议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具有较高采用价值得1.8-2分; 2、合理化建议基本可采用得 1.5-1.7 分; 3、提出了建议的得 1.2-1.4 分。 | |||||
2.2.4(2) | 主要 人员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 | 2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得24分; | ||
2、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近五年(自2019年9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总监或总监代表监理过【单条公路里程长度不少于6公里或单个监理合同金额不少于16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一个业绩加 1 分 ,最多加1分。 评审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及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的,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 |||||||
2.2.4(3) | 评 标 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2。 其中:F=10,E1=1,E2=0.5,投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分 | 业绩 | 16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6分。 | |
4分 | 近5年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加4分。 评审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及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的,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 ||||||
履约信誉 | 10分 | 履约信誉 | 7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7分; | |||
3分 | 开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023年度或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评价2023年度中,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AA级的加3分;被评为A级的加2.55分;被评为B级的加2.25分(未参评的按B级加分)。 评审依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7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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