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轩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楼

江门市轩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楼

行政区: 新会区
项目名称: 江门市轩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楼
项目位置: 新会区司前镇中心大道与迎宾北路交叉口东北侧
供应面积(公顷): 2.****** 存量面积(公顷): 0.******
土地用途: V3-****** 供地方式: 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40 行业分类: 住宿业
土地级别: 六级 成交价格(万元): 5875.******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4〕42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地块容积率:2.0-3.9,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建设用地面积计算);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建筑控制:临西侧迎宾北路侧建筑控制线30米范围内的规划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建筑功能:首期工程需规划建设单幢酒店项目,酒店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不含配建停车位建筑面积);其相关配套设施需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其他出让条件:1.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江环函〔2021〕110号要求,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3.受让人需整体自持经营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单幢酒店(不含配建停车位建筑面积),经营期为10年,自持期间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4.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修订版)》(新府办〔2023〕40号)文件精神处理。5.竞得人必须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以实际到账为准)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划入指定账户;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受让地块的成交款。
土地使用权人: 江门市轩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约定容积率:
下限: 2.000 上限: 3.900
约定交地时间: 2024-10-22
约定开工时间: 2025-09-22 约定竣工时间: 2028-09-22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23
,江门市,江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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