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收储地块污染场地调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至311国道以南片区拟收储地块污染场地调查合同
拟收储地块污染场地调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至311国道以南片区拟收储地块污染场地调查合同
一、合同编号:JSZC-******-XZDY-G2024-*******
二、合同名称:拟收储地块污染场地调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至311国道以南片区拟收储地块污染场地调查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XZDY-G2024-0009
四、项目名称:拟收储地块污染场地调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系方式:189*****598
供应商(乙方):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6号南京大学科学楼
联系方式:157*****6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拟收储地块污染场地调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含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及编制完成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调查报告(含协助报告提交);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含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采样、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数据及编制完成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调查报告(含协助报告提交)。
联系方式:157*****637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24
九、其他补充事宜:受托方接到项目任务(以委托方通知为准)后:一阶段项目:2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报送生态环境部门或业主等待评审,调查报告经专家评审后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修改形成备案稿,符合备案条件的送至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二阶段项目:调查方案经质控单位审核反馈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经质控单位确认通过后进场,进场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报送生态环境部门或业主等待评审;调查报告经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修改形成备案稿。符合备案条件的送至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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