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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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6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4〕58号)和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红财会发〔2024〕6号)的要求和部署,开远市财政局联合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开远市税务局组成检查组,于2024年7月16日至8月15日对随机抽取的云南君耀会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开远市兴企管理有限公司、红河铭灿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天骐财务代理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红河光点财务有限公司五家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执业质量、工商登记事项、工商登记信息、报税人员和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等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

  在检查中,联合检查组按照执法程序,向被检查机构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明确检查事项、检查方式和检查纪律,要求被检查公司负责人签署承诺书,保证被检查公司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通过检查五家代理记账机构营业执照、机构及委托单位2023年度会计报表、会计账薄、会计凭证、纳税资料、财务软件、公示信息等,发现存在如下共性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1.部分记账凭证填制不完整,无附件张数、复核人、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记账凭证封面未填制财务主管、保管年限、凭证号数等信息。2.自制原始凭证(工资表、折旧表、出库单)无制表人、审核人、公司法人签字和盖公章。3.费用报销单据无经办人、公司法人签字。4.原始凭证不完整。个人向公司借款无借据,归还借款无收据或收据无公章、经办人未签字。

  (二)公司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个人微信码收款情况。

  (三)会计核算不准确。部分公司未按会计期间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导致年度收入少计;主营业务收入、应付账款未设置明细科目核算;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无依据暂估入账“库存商品”和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四)部分公司会计未定期与出纳对账,导致现金账账不符或银行存款账实不符。

  (五)部分公司往来款未定期核对、清理,出现红书余额和长期挂账。

  (六)部分公司未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用明细账代替日记账。

  (七)部分公司使用大额现金结算和库存现金余额超限额。

  (八)部分公司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不到位,对委托单位移交的单据未严格审核把关,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附件不完整、审批手续不完整。

  (九)公司与部分委托单位未及时订立书面委托合同或续约合同,且合同内容不完整,缺失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未进行编号管理。

  (十)部分公司业务内部规范不健全,缺失稽核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会计工作交接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十一)部分公司会计、出纳未按规定办理原始凭证交接。

  (十二)部分会计人员离职离岗移交单、会计档案移交单、初次接受委托和终止委托关系移交单无监交人签字。

  (十三)部分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薄未及时打印装订,立卷归档。

  (十四)部分公司专职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未办理调转、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

  二、整改建议及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云南省会计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会计法律法规,联合检查组提出如下整改建议和要求:

  (一)公司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针对联合检查组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在60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开远市财政局。联合检查组将择期进行复查,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虽整改但仍不符合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及时组织公司专职从业人员对所有委托代理记账业务开展全面自查,并抓实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规范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组织公司专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云南省会计条例》《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等会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准则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规范会计行为,为委托单位提供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服务。

  社会公众、其他相关人员如对上述检查结果有异议或有新的线索的,可向开远市财政局法规科来人、来电反映。

  举报投诉电话:0873—*******

  举报投诉邮箱:kysczjfgk@163.com

   开远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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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代理记账 双随机 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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