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大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大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157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大庆市尚美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高新区东风新村10-28-7
联系方式:153*****41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制服-饰染-量体裁衣 | 1(批) | ¥137,800.00 | ¥137,800.00 | 1、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印发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建督政函(2017)12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人社函〔2013〕17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工作服装管理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人社函〔2020〕391号《关于规范黑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人员着装标准的通知》执行,与文件要求一致。3、在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在3个工作日内须完成量体,由采购方组织工作人员按照约定的时间量体。4、包装、运输及贮存:每件执法服装用一个塑料袋包装,每双鞋用纸盒包装,印字应清晰、端正,执法服装、鞋盒上要有量体定制人员姓名标签,按清单分类装箱打包交货,每箱中有货品清单。如中标供应商为本地企业,需送货上门;如中标供应商为外地企业,可通过快递、物流邮寄的方式送货上门到指定楼层及房间。5、中标供货商提供的全部货品应为全新且符合文件及合同规定。质保期内应对所有执法服装及配件(非人为破损)保修更换。中标供应商免费送换货(如量体裁衣不合身,换货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报价包含成本、运杂、包装、利润、保险、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6、具体要求(1)货品要求:全部货品所用材质、号型、规格、颜色以及样式应与《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工作服装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黑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人员着装标准的通知》要求一致。(2)实物样品要求:中标供应商需在中标后10个日历日内提供实物样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需提供的实物样品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方对实物样品质量、款式等进行确认后,中标供应商方可按照所送实物样品制作全部货品,样品暂留保存,以备验收时货品对比及送检,验收合格后所有实物样品返还中标供应商。(3)验收要求:货品要求中标供应商供货后采购方将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查,如出现交付货品与实物样品不一致(包括材料、质量、颜色等)的情况,采购方将对全部货品进行退货处理,并认定货品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需重新制作,直至与实物样品一致后,采购方才可对货品验收通过,货品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全款。(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金额: 137,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柒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23日
履约地点:大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2024年09月23日
2024年09月24日
合同附件:
bc7479f26d37fe3852f441cee******d.pdf
大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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