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化艺术产业信息平台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化艺术产业信息平台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小寨东路3号
联系方式:029-********
供应商(乙方):陕西翰海睿智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锦阳新城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136*****97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陕西省文联文化艺术产业信息平台 | 1(次) | ¥2,975,000.00 | ¥2,975,000.00 | 技术规格:陕西省文联文化艺术产业信息平台将开发建设艺术品交易平台、陕西文艺数字艺术馆(陕西美术馆数字艺术展览馆)、综合管理系统、艺术数据库、微信小程序等板块。相关要求:(一)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来源渠道必须正规,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质量合格,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且取消其招中标资格。(二)中标供应商所供的物品必须是未使用的全新产品,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雨、及防碰撞的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变形及残次品等,如不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行业合格产品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三)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备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四)中标供应商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五)中标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六)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成交商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七)为保证所提供产品的安全性,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的检验标准。(八)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中标供应商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采购人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九)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增加货物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须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货物、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如若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投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十)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 |
合同金额: 2,97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柒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12月22日
履约地点: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4年09月13日
2024年09月24日
合同附件:
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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