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执法辅助人员采购项目
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执法辅助人员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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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执法辅助人员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执法辅助人员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024*****158
供应商(乙方):辽宁傲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4号2-17网点
联系方式:183*****9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执法辅助人员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中标人确保派遣人员按采购人要求的工作时间正常上岗,严格履行采购人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与指挥,遵守采购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2、中标人需加强对协勤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服务质量。3、中标人需保持派遣人员的稳定,如需更换已指派的人员,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采购人经考核认为派遣人员不称职,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三天内予以调整。4、派遣人员录用、离职等管理案例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采购人备案。5、采购人与派遣人员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发生职业危害、意外工伤与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6、采购人支付的劳务派遣费,包括被劳务派遣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节日福利费以及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不高于45元/人/月。7、中标人优先录用原岗位人员。8、合同签订后 48小时进场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587,000.00元
合同金额:6,587,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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