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小学“名校+”共同体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入围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ZDZB-2024-039)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小学“名校+”共同体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入围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投标报价:0.000000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投标报价:Q.000000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投标报价:0.00000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贵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杨丰华/:
中标候选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廷安市分公司)的项目负贵人:陈曦/
中标候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余兴国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
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布后3日内提出异议需以书面形式现场向招标代
理机构提出。
有异议的应提供以下资料,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1、异议书(内容包含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
有效联系方式等):
2、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贵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
份证件:
以上材料,异议人须在每一页上加盖公章。
异议提出时间:异议需在有效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递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橡树星座B座902室
联系人:王丽、王军联系电话:029-89555599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
人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小学监督组。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小学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工农路158号
超
联系人:刘刚
电话:136302395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橡树星座B座902室
联系人:王丽、王军
电话:029-89555599
电子邮件:
sxjzdxmg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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