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警务系统升级改造即人员轨迹智能分析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警务系统升级改造即人员轨迹智能分析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警务系统升级改造即人员轨迹智能分析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838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30日
四、评审日期:2024年9月24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加强对来访人员行为轨迹分析管理实现警务指挥联动报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场所进行分区域管理,加强对外来人员、诉讼参与人员的管控,进一步提高我院办公场所、审判场所的安全系数,减少闹访、缠访、冲击办公场所等情况的发生,提升警务工作智能化水平,对现有智慧警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融合人员智能轨迹分析管理系统,采购系统所需软硬件设备。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 *******.00 | 元 |
七、评审小组名单:亓传伟、罗伟、王治学、武守勋、李兴国(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27,000.00元。
九、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濮阳市开德中路与卫河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兴国
联系方式:0393-*******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联系人:刘冰航 陈静
联系电话:037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航 陈静
电话:0371-********/97
发布人: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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