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学院美术馆周边道路硬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艺术学院美术馆周边道路硬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艺术学院美术馆周边道路硬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UA-CS-*******

二、项目名称:安徽艺术学院美术馆周边道路硬化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峰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杜集镇朱张路中段北侧1号

成交金额:肆拾捌万玖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安徽艺术学院美术馆周边道路硬化项目

五、评委专家及采购人代表姓名:黄少辉、葛旭、王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日期:2024年9月24日

3、无效供应商及原因:无

4、成交供应商是否中小微企业:是。

5、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94.10分。

6、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一)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 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艺术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600号

联系方式: 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安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石楠路与明珠大道交口星梦园企业公馆F2栋C座10层

联系人:陈晓娟、张镇

联系方式: 189*****426189*****429

安徽艺术学院

安徽省安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周边道路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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