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原址改建小学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原址改建小学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合同公示信息 | |||||||
招标项目编号: | GC530*****240******* |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原址改建小学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GC530*****240*******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原址改建小学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 ||||
招标人: | 玉溪嘉泊智慧停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式: | 远程异地评标 | 中标人: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建筑设计院 | ||||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 (1)设计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修订版)(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综合考虑下浮25%,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工程费为计费基数。 (2)建安工程费: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云南省2020版计价标准等相关计量规范、建设项目配套定额及相应现行的配套文件计价,综合考虑下浮4%,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 | 中标工期: | 本项目分为一区、二区建设。初步设计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提供成果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取得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审图合格证。施工根据招标人项目推进情况,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和招采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并实施,具体项目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其中:一区工程必须于2024年9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满足学校招生。因设计方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天的误期赔偿金额为¥5000.00元;因施工方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天的误期赔偿金额为¥*****.00元。 | ||||
项目经理/总监: | 项目总负责人(李志强)、项目经理(赵绪超)、设计项目负责人(周骏) | ||||||
合同公示日期: | 2024-09-24 | ||||||
合同公示内容: |
附件信息 | |||||||
合同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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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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