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龙头镇人民政府龙头镇2024年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长宁县龙头镇人民政府龙头镇2024年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龙头镇2024年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长宁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长宁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7:24
开标时间 0002年11月30日 00:00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31-*******
采购单位 长宁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龙头镇聚龙社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272
代理机构名称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1-*******
附件:
附件1 龙头镇2024年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文件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1*****240*****

采购项目名称:龙头镇2024年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评标系统文件生成错误,磋商文件评分细则及标准与评标系统生成的评分细则及标准不一致。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龙头镇聚龙社区

联系方式:158*****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联系方式:0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31-*******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4年09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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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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