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城三期等预中标结果

万科城三期等预中标结果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

渝环(两江)字〔2016〕99号

我局即日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序号

信息内容

334

项目名称

万科城三期(G9、幼儿园)、

万科城四期(L17-L50、S8-S22及车库)

建设单位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G23-1/02,G23-5/02,G26-1/02,G26-6/02地块

建设地点

万科(重庆)蓝山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万旭置业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公示期

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8日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新建万科城三期(G9、幼儿园)、万科城四期(L17-L50、S8-S22及车库),建筑面积为101993.3平方米。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施工期:

施工废水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

营运期:

生活污水生化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二)废气

施工期:

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及物料装卸等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等,期间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噪声

施工期: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降低噪声源强度,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和安排施工强度,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

营运期:

冷却塔、设备用房、泵房合理布局,采取吸、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临路一侧房屋门窗应采用绿化隔离带、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减少环境噪声对用户人群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物管公司收集,每天定时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序号

信息内容

335

项目名称

横一路(K0+628.609-K1+057.705段)道路及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

重庆北部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重庆市北部新区礼大竹林组团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公示期

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8日

一、项目概况

横一路K0+628.609-K1+057.705段,起于规划的楠竹路,终于建成的金通大道,验收路段道路全长429.096m。全线为直线段,双向4车道,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26m【B=5m(人行道) +8m(车行道) +8m(车行道) +5m(人行道)】,城市次干道II级。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防止扬尘污染,禁止燃用原煤及煤制品。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人员应集中居住,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治理。

噪声防治采取以下措施:①已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和合理的施工方法。②各种机械施工时控制距离,尽量降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③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合理安排工时,加强管理。④高噪声施工设备仅限于白天作业,严禁夜间施工,确因施工需要必须24小时连续作业时,施工单位需提前3日按规定程序向当地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四)固废治理。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聘请专人定期清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序号

信息内容

336

项目名称

黄桷南路西段道路及配套工程(K0+000~K1+400)

建设单位

重庆市地产集团

建设地点

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B、G组团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公示期

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8日

一、项目概况

黄桷南路西段道路及配套工程(K0+000~K1+400),共计1400m。黄桷南路道路路基宽度26m,为城市次干道Ⅱ级,设计时速30km/h,双向四车道。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防止扬尘污染,禁止燃用原煤及煤制品。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人员应集中居住,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治理。

噪声防治采取以下措施:①已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和合理的施工方法。②各种机械施工时控制距离,尽量降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③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合理安排工时,加强管理。④高噪声施工设备仅限于白天作业,严禁夜间施工,确因施工需要必须24小时连续作业时,施工单位需提前3日按规定程序向当地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四)固废治理。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聘请专人定期清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337

项目名称

黄桷西路道路及配套工程第一标段(K0+000~K0+520;K0+560~K1+800)

建设单位

重庆市地产集团

建设地点

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B、G组团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公示期

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8日

一、项目概况

黄桷西路道路及配套工程第一标段(K0+000~K0+520;K0+560~K1+800),共计1760m;其中K0+520~K0+560为与黄桷南路的交叉口,工程内容纳入黄桷南路。黄桷西路道路路基宽度26m,为城市次干道Ⅱ级,设计时速40km/h,双向四车道。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防止扬尘污染,禁止燃用原煤及煤制品。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人员应集中居住,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治理。

噪声防治采取以下措施:①已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和合理的施工方法。②各种机械施工时控制距离,尽量降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③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合理安排工时,加强管理。④高噪声施工设备仅限于白天作业,严禁夜间施工,确因施工需要必须24小时连续作业时,施工单位需提前3日按规定程序向当地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四)固废治理。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聘请专人定期清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序号

信息内容

338

项目名称

黄山大道西段(K0+760-K1+386)道路及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

重庆北部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重庆市北部新区礼大竹林组团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公示期

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8日

一、项目概况

黄山大道西段道路为东西向连接金海、金通大道的一条城市次干道路,本次验收路段起点K0+760 位于黄山大道西段与斑竹路交叉口末端处,终点K1+386 向东经过楠竹路与已建成的金通大道相接,验收道路全长626m。全线为直线段,双向4 车道,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32m【B=5m(人行道) +3m(人行道绿化带)+8m(车行道) +8m(车行道) +3m(人行道绿化带)+5m(人行道)】,城市次干道I 级。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防止扬尘污染,禁止燃用原煤及煤制品。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人员应集中居住,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治理。

噪声防治采取以下措施:①已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和合理的施工方法。②各种机械施工时控制距离,尽量降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③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合理安排工时,加强管理。④高噪声施工设备仅限于白天作业,严禁夜间施工,确因施工需要必须24小时连续作业时,施工单位需提前3日按规定程序向当地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四)固废治理。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聘请专人定期清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cqhbljfj@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7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6年9月22日

附件:验收监测报告全文

标签: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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