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目的地中心等3个预中标结果
际华目的地中心等3个预中标结果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
渝环(两江)字〔2016〕101号
我局即日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序号 | 信息内容 | |
339 | 项目名称 | 重庆际华目的地中心项目(体育中心)项目 |
建设单位 | 重庆际华目的地中心实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龙兴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6年9月23日—2016年9月29日 | |
一、项目概况 新建1座8层酒店, 1栋6层球形餐厅,建筑面积为61234㎡的奥特莱斯购物中心,配套室内外停车场两处,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用地面积为118832㎡,建筑面积94417㎡该项目总投资1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万元。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房地产项目2年内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分别经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餐饮油烟经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通过横向专用烟道收集后经其所在楼竖向专用烟道超屋顶排放;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点及车库汽车尾气排放口的位置,尽量减少对居民影响。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在复盛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治理。 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如水泵、柴油发电机)置于设备房内,并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餐厨垃圾及时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和生化池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340 | 项目名称 | 中航两江体育公园E14-01/01地块 |
建设单位 | 重庆航悦置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龙兴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6年9月23日—2016年9月29日 |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1173平方米,包含B1-B13,C1-C8,D1,E1栋别墅,1#物管用房,2#岗亭,01-03#车库。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房地产项目2年内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地下车库尾气由排风机引至室外非人员活动区排放;生化池手气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生活废水经生化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 (三)噪声治理。 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2337-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聘请专人定期清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 ||
341 | 项目名称 | 重庆软件与服务外包学校项目 |
建设单位 | 重庆星宏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B、G组团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6年9月23日—2016年9月29日 | |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占地面积80298.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5480.32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栋,宿舍1栋、教学楼2栋、实训楼1栋、独栋企业培训楼4栋、双拼企业培训楼3栋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房地产项目2年内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防止扬尘污染,禁止燃用原煤及煤制品。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建筑物楼顶达标排放;锅炉房燃烧废气统一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柴油发电机产生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三)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的冷却塔、发电机组、水泵、风机等,合理布局,合理设置排风口朝向,采取密闭、种植绿化植物等吸、隔声、消声和减振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噪声达标。 (四)固废治理。 生活、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电子邮箱:cqhbljfj@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7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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