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宝鸡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宝鸡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宝鸡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7:57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3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 陈工 丁工 邱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9-********-8003/8005
采购单位 宝鸡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宝鸡市新华巷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7-*******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旺座现代城C座25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WZ2024ZB-BJRM-1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3(麻醉机(呼吸)回路消毒机):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结果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3(麻醉机(呼吸)回路消毒机)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标段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收到供应商对本标段中标结果质疑,经核查,质疑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本标段废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人民医院

地址:宝鸡市新华巷24号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旺座现代城C座2502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陈工 丁工 邱工

电话:029-********-8003/8005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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