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7分包不允许分包
1.12.1现场踏勘✓不组织□组 织:踏勘时间:集合地点:
2.2.2供应商询问或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8时00分
2.3质疑函送达方式质疑函应一次性以书面形式送达(仅接收派人送达、邮寄送达质疑函原件两种方式),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联系部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898-68519119通信地址: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楼AB室
3.6.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3.7.1磋商保证金不作要求
3.8.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 1 份。
3.8.4装订要求应装订成册(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4.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海垦(儋州)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二次)响应文件在2024年9月23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供应商名称:
5.1.1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从评标专家库中按相关专业范围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6.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人□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
6.4.1履约保证金不做要求
9其他
(1)注意事项:(1)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若发现有伪造编制,弄虚作假骗取成交,采购人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规定,以31.63万为计算基数,下浮21%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单位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
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1供应商名称与磋商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了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控股企业及管理、被管理单位情况声明且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提供承诺函/声明并加盖公章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了供应商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并加盖公章
10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结论
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审结论(√/×)
1.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了供应商公章和(/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2.报价供应商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含税)(磋商文件有最高限价(含税)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含税));
3.附加条件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4.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的情形见附注
5.其他无效情形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响应文件有效期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
8.服务期和计划工期满足竞争磋商性文件要求;
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序号评审内容标准分评 审 标 准得分
1人员配备15(1)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中级职称的得4分;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电力工程类似监理业绩,每项得3分。本项满分3分。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监理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加盖公章。注:时间以有效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应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岗位等信息。(3)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一人得4分,本项满分4分。(4)监理员2人,(具有岗位证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一人得2分,本项满分4分。证明材料:(3)-(4)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须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电子;已退休人员须未满65周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复印件
2企业绩5供应商2021年01月至今,承接电力类似监理业绩,有一项得1分,满分5分。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监理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加盖公章。注:时间以有效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得分
1监理大纲6分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根据供应商对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理解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包括①组织机构应设置完善②岗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③能充分满足工程需要并展示工作态度,本项满分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
9分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法及措施(1)质量方法及措施: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质量控制理解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包括①工作内容②工作方法③保证措施,方案满分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缺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2)进度方法及措施: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进度控制理解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包括①工作内容②工作方法③保证措施,方案满分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缺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3)投资控制方法及措施:根据供应商对项目投资控制理解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包括①工作内容②工作方法③保证措施,方案满分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缺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
5分安全保障体系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编制的安全保障体系理解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包括①安全保证体系示意图②控制保证措施,方案满分5分,每缺少一项扣2.5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
5分合同和信息管理有关目标、方法及措施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合同和信息管理理解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包括①管理制度②数据监管③内容和方法④工作目标⑤组织实施和保证措施,方案满分5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缺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
5分本项目监理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及应对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监理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及应对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及应对程度响应内容包括①成本②质量③进度④安全⑤竣工档案整理及备案,方案满分5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缺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
5分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针对性建立措施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针对性建立措施理解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包括①关键部位②关键工序针对性建立措施,方案满分5分,每缺少一项扣2.5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缺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
5分合理化建议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合理化建议理解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方案满分5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缺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
序号评审内容标准分评 审 标 准得分
1投标报价40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40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
预付款委托人正式通知监理人入场,监理人提交齐全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30%
进度付款当工程形象进度工程量累计超过30%后可以申请监理进度款,第一次申请额度为截止当月工程形象进度减去30%,后续月份进度款申请按本月实际工程形象进度申请,累计支付至合同监理费总额的80%时暂停支付。累计支付至80%
结算款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后,监理人提交齐全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经委托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15%
尾款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人提交齐全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经委托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人未提交齐全项目资料的,委托人有权延期支付款项。5%
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联系电话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序号评审办法条款号评标办法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手册及页码
资格审查
1
2
...
符合性审查
1
2
...
项目编号及磋商文件名称项目编号:GXCZ-C-241460158服务项目名称: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二次)
响应文件总价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磋商保证金不作要求
服务期
计划工期
其他声明(如有)
序号名称单价总价备注
1
2
3
4
5
6
7
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简述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规定,以31.63万为计算基数,下浮21%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单位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分包:不允许分包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 份。
第四章合同条款整章节内容
第五章采购需求整章节内容
…………完全响应
企业名称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企业类型
批准登记机关
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
资质类型资质等级
主营业务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如有)
银行账号
电 话传 真
邮 箱邮 编
联系人联系方式
年份合同名称合同总价使用单位名称备注
类别姓名性别专业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其他人员
项目编号及磋商文件名称项目编号:服务项目名称: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二次)
响应文件总价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其他变化(如服务期)
声明1、若本最后报价函与我方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以本最终报价函内容为准。
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
监理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GXCZ-C-241460158)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
电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二次):
中标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9.8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GXCZ-C-241460158
(二)项目名称: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35kV
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仅限办公)
成交金额:298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
总承包监理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项目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及
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竣工档案等方面的全
过程监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
用花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限至质量保修
期满。
服务质量标准:(1)必须符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2)必须符合行业标准;(3)必须符合国家标准;(4)必须符合其他相关国家法
律法规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家友、林春龙、陈珊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规定,以31.63万为计算基数,下浮21%计算招
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单位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74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垦(儋州)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A5号2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金贸西路 8 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 5 楼 AB 室
联 系 人: 罗玉妹
电 话: 0898-68519119
电子邮件: 152994848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GXTC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XCZ-C-241460158
项目名称: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
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
理项目(二次)
采 购
海垦(儋州)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人:
采购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8
第五章采购需求 ............................................................................................................................55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二
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A栋5楼AB室获取竞争
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9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预算金额:316300.00元;
2. 最高限价:3163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3. 采购范围:项目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及缺陷
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竣工档案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理
)。
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1)主变规模:新建一座35/10KV变电站1座,本期1×20M
VA;2)35kV出线回路数:本期规模1回。海垦矿区站新出1回35kV线路,接入110kV
八一站35kV侧,新建线路约17.3公里,架空导线截面为185mm²。
5. 项目建设地点: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
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
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限至质量保修期满;
7. 计划工期:通知进场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合同标内工程完工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
验收及送电。工期包含青苗补偿及征(租)地工期及设计工期等;
8. 服务质量标准:
(1)必须符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2)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3)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必须符合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声明
函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磋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承诺函/声明函加盖公章)。
3)资质要求: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
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
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住建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电力工程),
且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
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现场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日8:30-
12:00,14:00-
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
3
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A栋5楼AB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授权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网上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日8:30-
12:00,14:00-
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授权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发送至1529948481@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
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标书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第一分公司
基本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基本户银行账号:898903009410777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注明所参加磋商项目的编号及款项用途注:不接受个人转账,请各供应
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A栋5楼AB室。
五、开启
1. 时间:2024年9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A栋5楼AB室。
六、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海垦(儋州)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4
地址: 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A5号2楼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楼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898-68519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 0898-66623215 
2024年9月9日
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7
分包
1.12.1 现场踏勘
不允许分包
✓不组织
□组 织:
踏勘时间:
集合地点:
2.2.2
供应商询问或要求澄
清的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4日18时00分
质疑函应一次性以书面形式送达(仅接收派人送达
、邮寄送达质疑函原件两种方式),质疑函的格式
和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
求。
联系部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
质疑函送达方式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898-68519119
通信地址: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
楼AB室
3.6.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3.7.1
磋商保证金
不作要求
3.8.3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 1 份。
3.8.4
装订要求
应装订成册(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海垦(儋州)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
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二次)响
应文件在2024年9月23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前
不得开启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
5.1.1
磋商小组成员
从评标专家库中按相关专业范围采用随机抽取的方
式确定。
6.1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
6.4.1
履约保证金
不做要求
9
其他
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若发现有伪
造编制,弄虚作假骗取成交,采购人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成交的取消成交资
格,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1)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规定,以31.63万为计算基数,下
浮21%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单位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
缴纳代理服务费。
7
1
1.1
1.1.1
(二)供应商须知
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进行
采购。
1.1.2
采购人:海垦(儋州)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1.1.3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4
采购项目名称: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2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3
采购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见采购需求。
1.4
1.5
供应商:指递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对供应商相关要求
1.5.1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1.5.2
1.5.3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
手段谋取成交。
1.5.4
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磋商。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1.6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8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2)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
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
含)之前存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
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磋商。
1.7
分包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
的实际情况,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在响
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
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
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8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
释。
1.1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
踏勘现场
1.1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
商踏勘项目现场。
1.12.2 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1.12.3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
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9
1.12.4 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
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
2.1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评审办法和标准;
(4)
合同条款;
(5)
采购需求;
(6)
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
2.2.2
2.2.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
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
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
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澄清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
媒体上予以公告。
2.2.4
供应商应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将
加盖公章的回执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确认已收到该
澄清。否则,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2.3
3
3.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送达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
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
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响应文件编制
响应文件的组成
10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报价函及其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分项报价表(若有);
(5) 商务、技术条款偏差表;
(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8) 供应商服务业绩一览表;
(9) 响应承诺书;
(10) 对服务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如有)
(11)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和资历表;
(12) 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13) 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
(14) 最后报价函(磋商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
(15)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3.2
首次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首次报价。
3.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
3.2.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所有磋商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
3.3
3.4
3.5
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本项目为总价合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供应商所报的最后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
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
,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
其报价无效。
3.6
响应文件有效期
3.6.1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
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
11
3.6.2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
应文件。
3.7
磋商保证金
3.7.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
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
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7.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3.7.3
3.7.4
3.7.5
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
交磋商保证金,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
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磋商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
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成交供
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
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
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
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7.6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而成交供应商未缴纳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响应文件的编制
3.8.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服务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及磋商文件要
求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8.2
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
须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和(或)盖章的位置签字(
12
或盖人名章)和(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在响应文
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
的每一页上签字。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电子文档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
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
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分册及装订要求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标包分别加以密封。密封方式为在响应文件外包
装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3.8.3
3.8.4
4
4.1
4.1.1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1项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理。
4.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4.2.2
4.2.3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首
次响应文件。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
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如有变化,
见澄清修改文件。
除因供应商家数不满足要求未进行磋商的情形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
退还。
4.2.4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4.3.2
5
5.1
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修改的内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首次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
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评审与磋商
磋商小组
13
5.1.1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人数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5.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5.1.3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确认磋商文件;
(2)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3) 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4) 编写评审报告;
5.2
5.3
5.4
5.5
5.6
5.7
(5)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最后报价函,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
最后报价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与供应商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
,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的内容为准。
若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函的报价有差异
,则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的各项单价和合价,应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
策的基础上按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日
内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前修改完成。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参与磋商最
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办法”没有规
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
合同授予
14
6.1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
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方式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6.2
成交公告
6.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6.2.2
供应商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3款接收质疑函
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
6.3
成交通知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
将成交结果通知其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
放弃。
6.4
履约保证金
6.4.1
6.4.2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6.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
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5
签订合同
6.5.1
6.5.2
6.5.3
6.5.4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
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
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
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第6.1款原则确定其他供应
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5
7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通过
邀请方式的,将通知每位接受邀请的供应商)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
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8
8.1
纪律和监督
对采购人的要求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
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
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8.2
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
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
的费用。
8.3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
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8.4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 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 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
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
(3) 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 在评审与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5)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6) 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16
8.5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与磋商有关的
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审与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8.6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投诉。
9
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
,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
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
2.1
2.2
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40分
报价部分:40分
2.3
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
2.3.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
2.3.2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四
2.3.3 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五
2.3.4 报价评分标准:
(1)评审基准价
3
3.1
3.1.1
3.1.2
有效响应文件中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40
评审程序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
备磋商资格。
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内的符合性审查表)。
18
3.1.3
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1.4
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
小组告知该供应商。
3.1.5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
3.2
磋商
3.2.1
按“供应商须知”第5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3.2.2
3.2.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拟
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3.3
评审
3.3.1
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
最后报价函)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
低于采购预算时,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3.3.2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3.3.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9
3.3.4
供应商得分=A+B+C
4.3
评审结果
3.3.5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3.3.6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20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评审内容
评审合格标准
是否符合要

1 供应商名称
2
3
4
5
6
7
8
9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ccgp.gov.cn)查询记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磋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
磋商。
10 资质要求
与磋商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
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
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
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
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采购代理
机构查询);
提供了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控股
企业及管理、被管理单位情况声明
且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情形。提供承诺函/声明并加盖公章
提供了供应商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并加盖
公章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
21
结论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全部符合的,结论为合格。有一项
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22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结论
(√/×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响应文件签署
盖章
报价
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了供应商公章和(/或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
章。
供应商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含税
)(磋商文件有最高限价(含税)的,报价未
超过最高限价(含税));
附加条件
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
2.
3.
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
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
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的情形见附注
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
文件,或者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
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
满足竞争磋商性文件要求;
4.
公平竞争
5.
6.
7.
其他无效情形
响应文件有效

备选方案
8.
服务期和计划
工期
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注: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
为不合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
23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附表三 商务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
(满分20分)


评审内容
标准

评 审 标 准
得分
(1)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
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中级职称的得4分;
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2
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电力工程类似监理业绩,每项得3分
。本项满分3分。
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监理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时间以有效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应体现总
1 人员配备 15
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岗位等信息。
(3)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
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每一人得4分,本项满分4分。
(4)监理员
2人,(具有岗位证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一
人得2分,本项满分4分。
证明材料:(3)-
(4)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
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
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须有加盖社
保管理单位电子;已退休人员须未满65周岁,提供退休证
明及聘用合同复印件
24
2 企业业绩
5
供应商2021年01月至今,承接电力类似监理业绩,有一项
得1分,满分5分。
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监理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加盖
公章。
注:时间以有效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
附件四 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
(满分40分)
序号
评分
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6分
监理机构设
置和岗位职
责、工作态

1
监理
大纲
质量、进度
9分
、投资控制
方法及措施
根据供应商对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工作态
度理解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包括①组织机构
应设置完善②岗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③能充分
满足工程需要并展示工作态度,本项满分6分。
每缺少一项扣2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
缺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
、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
(1)质量方法及措施: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质量
控制理解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包括①工作内
容②工作方法③保证措施,方案满分3分,每缺
少一项扣1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缺
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
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
(2)进度方法及措施: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进度
控制理解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包括①工作内
容②工作方法③保证措施,方案满分3分,每缺
少一项扣1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缺
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
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
(3)投资控制方法及措施:根据供应商对项目
投资控制理解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包括①工
作内容②工作方法③保证措施,方案满分3分,
每缺少一项扣1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
(缺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
性、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
26
5分
5分
5分
5分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编制的安全保障体系理解程度
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包括①安全保证体系示意图
安全保障体
②控制保证措施,方案满分5分,每缺少一项扣2

.5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内
合同和信息
管理有关目
标、方法及
措施
本项目监理
重点和难点
的分析及应

关键部位、
关键工序针
对性建立措

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应对措施
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合同和信息管理理解程度响应
情况进行评审:包括①管理制度②数据监管③内
容和方法④工作目标⑤组织实施和保证措施,方
案满分5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方案每存在一处
缺陷扣0.5分(缺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
细、缺乏针对性、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
,扣完为止。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监理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及应
对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及
应对程度响应内容包括①成本②质量③进度④安
全⑤竣工档案整理及备案,方案满分5分,每缺
少一项扣1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缺
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
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止。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针对性建
立措施理解程度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包括①关键
部位②关键工序针对性建立措施,方案满分5分
,每缺少一项扣2.5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
.5分(缺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缺乏
针对性、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完为
止。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合理化建议理解程度响应情况
进行评审,方案满分5分,方案每存在一处缺陷
5分 合理化建议
扣0.5分(缺陷是指内容不明确、描述不详细、
缺乏针对性、应对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等),扣
完为止。
27
附件五 投标报价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
(满分40分)


评审内容
标准

评 审 标 准
得分
1 投标报价 40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40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
目35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
委托人(全称):海垦(儋州)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29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海垦(儋州)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
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
理项目;
2. 工程地点: 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 ;
3. 工程规模:
1)主变规模:新建一座35/10KV变电站1座,本期1×20MVA;2)35kV出线回路数:本期规模
1回。海垦矿区站新出1回35kV线路,接入110kV八一站35kV侧,新建线路约17.3公里,架空
导线截面为185mm² ;
4. 项目估算总投资额:3407.53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一)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补充协议书(如有)
(2)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发包人要求、招标文件;
30
(8)图纸;
(9)投标文件;
(10)其他合同文件。
(二)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
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监理签约合同价(含税)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 (大写)( ¥ :元) ,税率以开票实际为准,由监理人承担。
本合同签约酬金包含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外出考察费用等工程监理过程中一
切费用。
包括:
1. 监理酬金: 元。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
岩矿项目输变电工程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限至质量保修期满;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31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
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海南省儋州市。
3.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海垦(儋州)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户名: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32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
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
法的继承人。
1.1.5 “ 监 理 ” 是 指 监 理 人 受 委 托 人 的 委 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
、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
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33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
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
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
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
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
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
,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
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
签署的为准。
34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
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
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
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
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
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
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35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
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
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
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
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
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
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36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
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
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
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
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
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37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
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
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
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
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
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
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
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
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8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
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
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
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
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
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39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
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
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
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
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
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
,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
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
。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
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
40
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
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
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
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
,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
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
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
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
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
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
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
,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
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
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
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
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41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
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
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
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
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
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42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
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
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43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工程合同的优
先解释顺序要求。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
安全、文明施工、竣工档案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理)。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补充协议及已经委托人确认的监理规划及监理
实施细则;2)经相关单位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土地、设计文件、预算及招投标文件等;
3)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检验及评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等。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1)监理人组建满足工程监理服务需要并经过委托人书面认可的项目监理机构,向委托人报送
《人员资质报审表》包括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特
种作业人员名单。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2)
监理人员必须专职,在本合同约定监理期间,不得再兼任委托人其他监理项目部及其他公司
监理项目部的任何职务,总监理工程师担任不得超过3个在建工程监理项目。3)项目监理机
构及人员在未得到委托人代表书面批准之前,不得擅自撤离委托人项目现场。4)对于监理人
的人员配置、进场时间要求,若有变动,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44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1)当监理人员有①严重过失行为②违法或涉嫌犯罪③不能胜任所担任的岗位要求④严重违反
职业道德⑤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等情况之一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
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同等技能的人员,新更换的监理人员应能胜
任现场的监理工作,直到合同终止。该人员在其前任离岗同时到岗,否则委托人有权对月度
支付的监理费用进行调整。2)在监理期限内,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
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若更换现场监理人员,应以不低于现有资格与技能的人员替换并
在事前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需要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
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
理、协调管理、安全监管。
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
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当监理人在已取得委托人授权或同意下,可
按照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监理过程中发现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人有权建
议委托人要求承包人调换人员。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1)合同签订且收到委托人图纸及相关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报批后7日内提交监理规划、监理
实施细则各4份;(2)监理月报,每月30日前提交2份;(3)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于每次会议后24
小时内提交2份;(4)监理年度总结,于每年11月30日提交2份;(5)质量评估报告、处理报告等
专项报告按监理计划及委托人要求提交;(6)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委托人另有要求的,以委托
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45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4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
为: 现场移交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1.2总监理工程师每月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总监驻现场时间每少一天,监理人
应按1000元/天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项目监理机构驻场监理工程师每日巡视时间不得少于4
小时。驻场监理工程师每月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离开现场时不得影响工程现场监理工
作的正常开展,监理人需每月10日前提交上月的监理机构人员考勤表。
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未按本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提供监理服务或总监理工程师未
经允许,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监理人应按总监1000元/天,其他监理人员500元/天向委托人
支付违约金,并由委托人从监理服务费用中扣除。
总监理工程师如需离开项目工地2日以上的,需提前2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书
面同意后方可离开。如未向委托人书面报告,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通报,监理人应按1000元
/天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委托人从监理服务费用中扣除。总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时,
需有总监代表临时主持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不得同时离开现场,否则按1000
元/天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4.1.3
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
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
以上资料的每次要求监理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4.1.4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
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
46
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如监理人单次或累计造成的
损失超过10万元的,且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委托人
有权向司法部门检举、移送。
4.1.5委托人有权定期、不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监理人不履行监理安全
质量管理行为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每次200~500元支付违约金;发现施工中对施工进
度管控不力,造成工期严重滞后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每次500~1000元支付违约金;
发现施工中安全管理缺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每次500~1000元
支付违约金;发现施工质量管理中,材料、试件等见证取样送检未及时履行监理职责的,委
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每次1000元支付违约金;发现施工中存在来往资料分发或信息传递不
及时,对施工造成较大影响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每次100~200元支付违约金;发现资
料管理缺失,导致工程施工资料和监理资料的资料质量不满足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或不能按照
要求的时间进行移交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每200~500元支付违约金;发现现场监理人
员数量不符合监理合同要求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2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且监理
人需7日内需把相应监理人员调配到岗;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
,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每次要求监理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前述违约金均可累计计算并不设上限。如违约金存在幅度范围的,具体由委托人根据监
理人的违约程度自行决定,且委托人均有权从应付的监理服务费中提前扣除应由监理人支付
的对应违约金。
4.1.6在监理范围内发生由于监理不到位造成死亡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由监理
人承担,且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监理费的30%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委托人或本协议以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继续支付),并由委托人从
监理服务费用中扣除(含违约金未能覆盖的损失),同时委托人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并对本协
议的解除不承担任何责任。
4.1.7监理单位有权利和义务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控制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如工
程不能按控制工期完成(因委托人单方面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委托人有权要求
监理人按每项每天1000元支付违约金,并由委托人从监理服务费用中扣除。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47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
5.2支付约定
付款前,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交相应数额、合法有效的发票以及付款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未提供的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委托人正式通知监理人入场,监理人
预付款
提交齐全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后15个
工作日内支付
当工程形象进度工程量累计超过30%
后可以申请监理进度款,第一次申请
额度为截止当月工程形象进度减去30
30%
进度付款
%,后续月份进度款申请按本月实际
工程形象进度申请,累计支付至合同
监理费总额的80%时暂停支付。
累计支付至80%
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后,监理人提交齐
结算款
全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经委托人确
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人提交齐全
有效的付款申请材料,经委托人确认
15%
尾款
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人未提交
5%
齐全项目资料的,委托人有权延期支
付款项。
48
如因发包人或发包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单位的资金审批或确认原因导致支付延迟的,发包
人的支付时限相应顺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不追究发包人因逾期
付款违约责任,且不因发包人逾期付款暂停或终止工作。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
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
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
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
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若因监理人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监理人应
承担履行合同义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还应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因此造成的工作增
加,监理人不得收取费用。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9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
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 补充条款
50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51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
1
1
1
1
合同签订后5天内
进场后5天内
进场后5天内
进场后5天内
52
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1
1
进场后5天内
进场后5天内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53
附录C廉 政 协 议
为加强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减少投资建设中的经济违规违
法行为,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 海垦(儋州)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包人)和
(以下简称承包人)自愿签订监理廉政协议。
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
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县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
设施建设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双方应认真执行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文件,自觉按协议办事。
3、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协议文件另有规定外,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业务活动均
应支持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
制度的不正当交易。
4、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
5、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杜绝本方
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6、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如发现对方人员业务活动中有不廉行为,有权提醒对方并督促
其纠正,或直接向对方法定代表人、纪检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和认真查处本方人员违纪违法行
为。
二、发包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要或收受回扣。
2、发包人不得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
个人支付的费用。
3、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亲友不能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和旅游
活动。
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
的工作安排以及出省、出国等提供方便。
54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其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
设备供应、工程转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6、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强行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承包人购买协议
规定外的任何材料和设备。
7、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接待承包人有关工程事项的询访。
8、发包人不得滥用职权影响和干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安全。
三、承包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行贿和馈赠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发包人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或其亲友吃、喝、玩、娱乐等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或个人购置、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办公用品
等。
5、不得以任何理由(诸如:工程事项等)到发包人工作人员家里询访。
四、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1—
5款和第二条的,除按发包人单位及其上级党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建筑工程设施
规定处分外,对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协议第一条第1—
5款第三条的,除按承包人单位及其上级党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工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有
关行业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其所承担工程款总额的3%至5%的违
约罚款,并上报省、县有关(建筑)部门,建议给予一年至三年不得进行工程建设市场的处
罚,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督查单位的约定
双方约定:本“廉政协议”的督查单位为县纪委监察局和行业主管部门。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为止

55
七、本“协议”作为工程项目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6
C-1 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序号
本项目任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业 证书名

级别 证号
联系电

备注
57
第五章采购需求
1.预算金额:316300.00元;
2.最高限价:3163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3.采购范围:项目用电总承包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
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竣工档案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理);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变规模:新建一座35/10KV变电站1座,本期1×20MVA;2)35
kV出线回路数:本期规模1回。海垦矿区站新出1回35kV线路,接入110kV八一站35kV侧,新
建线路约17.3公里,架空导线截面为185mm²。
5.项目建设地点: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
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限至质量保修期满;
7.计划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合同标内工程完工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及
送电。工期包含青苗补偿及征(租)地工期及设计工期等;
8.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58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GXCZ-C-241460158
项目名称: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35
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二次)
供应商(填写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理人(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联系电话:
59
2024年 月 日
60
评审索引
序号 评审办法条款号
评标办法要求
响应文件对应内
容的手册及页码
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

1
2
...

1
2
...
注:该评标索引表格放在响应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
61
附件 1
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报价函
海垦(儋州)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二
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
意以“报价函附录”所填写的响应总价、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向你方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
服务。
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退还我方的磋
商保证金。
3.随同本报价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见“报价函附录”。
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5.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担
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
该成交通知书无效,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6.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
(4)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支付代理服务费。
7.如磋商后的最后报价函与本报价函内容有差异,以最后的报价函内容为准。
8.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地址:
62
电话:
传真:
报价函附录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及磋
商文件名称
项目编号:GXCZ-C-241460158
服务项目名称: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
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二次)
响应文件总价
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
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磋商保证金
不作要求
服务期
计划工期
其他声明(如有)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63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64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
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65
附件 4
磋商保证金
不作要求
66
附件 5
分项报价表 (如有)
序号
名称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注:1. 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编写分项报价。
2. 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
3. 如没有分项报价,可不填写此表。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
67
附件 6商务、技术条款偏差表
商务、技术条款偏差表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 完全响应 有偏
偏离简述

第二章供应商须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
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
第二章供应商须
会【2002】1980号”规定,以3

1.63万为计算基数,下浮21%计
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单
位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
第二章供应商须
分包:不允许分包

第二章供应商须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
1 份。
整章节内容
第五章采购需求 整章节内容
……
……
完全响应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注:1、
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采购需求填写本表;
2、
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
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
68
中选一标注,同时,当且仅当选取“有偏离”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
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
3、
4、
5、
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
磋商文件要求,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
供应商须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
商已经对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
完全价格。
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响应
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
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
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9
附件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批准登记机关
法定代表人
资质类型
主营业务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如有)
银行账号
电 话
邮 箱
联系人
成立日期
企业类型
营业期限
资质等级
传 真
邮 编
联系方式
兹声明上述信息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我方提
供的证明材料有虚假情况,愿承担相应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70
附件8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内容可能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
、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71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
我公司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72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
我公司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73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74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函/承诺函
致: (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
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况。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75
6、供应商是否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
声明函/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方 属于/不属于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6
7、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声明
致(采购人):
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
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
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
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7
8、资质要求:
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的法人资格;(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
(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
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8
9.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住建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电力工程
),且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
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其他材料
79
附件 9
供应商服务业绩一览表
年份



合同名称
合同总价
使用单位名称
备注
注:
(1)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2) 正在执行的类似业绩需标明执行状态,供应商需在备注栏填写合同执行的状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80
附件10响应承诺书
响应承诺书
致:海垦(儋州)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的行为;
(2)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向采购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行为;
(3)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料(业绩、项目负责人
资料等)无弄虚作假;
(4) 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我公司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质疑、投诉,在质疑、投诉过程中不提供
虚假情况或进行恶意质疑、投诉。
(6)独立投标
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诺以磋商保
证金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81
附件11 监理大纲
包括: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82
附件12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
类别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主要资
经验及承担过的项


总监理工程

其他人员
注:供应商应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
83
附件13 供应商其他材料或承诺(如有)
84
附件14 最终报价函格式
最终报价函
项目编号及磋
商文件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项目名称: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
花岗岩矿项目35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二次)
响应文件总价
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
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其他变化(如服务
期)
声明
1、若本最后报价函与我方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的内容有差异,以本最终报价函内容为准。
供应商名称全称 :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8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花岗岩 总承包 电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