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总医院财务内控信息化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清流县总医院财务内控信息化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三明市鑫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和仁新村6幢1401号 | 1,850,000.00元 | 88.08 |
采购包1(清流县总医院财务内控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
服务类(三明市鑫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行业应用软件 | 清流县总医院财务内控信息化管理系统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采购人考核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 批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系统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结束,转入正常系统运维服务。中标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和现场等方式),对系统或相关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和协同处理。(2)出现系统故障时,中标人须确保接到故障通知后60分钟内响应,基础故障1小时内解决,一般故障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8小时内解决。(3)培训要求:收到采购人安装通知两周内,中标人负责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采购人合同设备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时间共一周。培训人员2~3 名或以上,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满足公开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1,85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邓秋华 |
评审专家: | 罗维秋 、 陈友锦 、 蒋先茁 、 潘希福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100万元以下按1.5%;100万元-500万元1.1%,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支付,缴后不退。(注:中标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整收取)。中标服务费帐户: 开 户 名: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梅列支行 帐 号:350*****70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清流县总医院财务内控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2.1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清流县总医院
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方式:0598-*******
名称: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碧街道乾龙新村16幢21楼(汇鑫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598-*******
项目联系人:林晓红
电话:0598-*******
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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