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腾笼换鸟一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37-2号地块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腾笼换鸟一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37-2号地块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97A39号
工程名称: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腾笼换鸟(一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37-2号地块配电工程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
招标人:浙江省龙泉市东盛标准厂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吴女士 联系电话:135*****123
中介代理机构: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女士 联系电话:0578-*******
中标候选人:龙泉市普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类叁级、承试类肆级
项目负责人:蒲涢浩 证书编号:浙233*****023*****
预中标价:玖佰零肆万壹仟柒佰伍拾伍元整(¥:*******.00元)
下浮率:10.8%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省龙泉市东盛标准厂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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