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窗户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窗户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窗户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 大埔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大埔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15:2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秦德尹(组长)、2.何考文、3.谢为。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53-*******
采购单位 大埔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3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3-*******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谨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梅州东汇城一期D区D8栋205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3-*******

一、项目编号:GDJHGC-2024-19(招标文件编号:GDJHGC-2024-19)

二、项目名称: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窗户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梅州粤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埔县湖寮镇虎中路48号202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梅州粤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窗户改造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并接到开工令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工。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秦德尹(组长)、2.何考文、3.谢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报 价 人 名 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价格分值

技术分值

商务分值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梅州粤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0

28.00

29.00

77.00

1

广东腾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9.27

26.00

21.00

66.27

2

蕉岭县工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9.24

23.00

10.50

52.74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埔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309号        

联系方式: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谨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梅州东汇城一期D区D8栋2052-1            

联系方式: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07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大楼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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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广东谨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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