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特巡警大队采购无人机手持式反制设备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公告
关于取消特巡警大队采购无人机手持式反制设备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公告
我单位委托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特巡警大队采购无人机手持式反制设备”项目采购,2024年05月24日开标评审,经询价小组评审推荐河北司米商贸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并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将本项目进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采购人: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特巡警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注: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标签: 取消特巡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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