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玉树多拉马康至多普玛省界段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招标信息公开
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玉树多拉马康至多普玛省界段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招标信息公开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青海省玉树州玉树市和囊谦县境内
1.1.2项目建设规模: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玉树(多拉马康)至多普玛(省界)段,路线起于多拉马康,途径囊谦县,终点位于多普玛(省界)接既有道路,全线沿既有道路改扩建,路线规划里程约210公里,建设工期暂定为4年。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玉树(多拉马康)至囊谦段为YDGKCS-1标段;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囊谦县至多普玛段(省界)为YDGKCS-2标段。本次招标为标段范围内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标段工作内容)。
1.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534*****001
标段名称: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玉树(多拉马康)至多普玛(省界)段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YDGKCS-1
服务期限:2430天
标段招标范围: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玉树(多拉马康)至囊谦段,1、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节约用地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编制,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审查、审批工作,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复。
2、初步设计阶段主要工作内容:(1)本项目的初勘、初测及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工作;(2)电力、电讯、广电、自来水(含地埋线路)等行业拆迁、迁改的专项方案;(3)标段范围内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初步设计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专题报告。(4)征求沿线地方政府及各行业审查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路线方案、涉及的各类保护地以及相关各行业的意见;(5)做好本阶段审批所需前置要件专题编制、评审、报批的配合工作;(6)配合招标人项目报批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7)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设计文件内部评审(如有),编制招标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控制价(如有),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调概报告(如有))作等;(8)为完成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勘察设计工作所要求完成或配合的全部工作。
3、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服务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90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节约用地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4、初步设计阶段服务期:勘察设计周期150天,后续服务期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至项目竣工验收。具体要求如下:(1)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提交病害调查、试验检测报告,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报告送审稿;(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标段编号:E630*****760534*****002
标段名称: 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玉树(多拉马康)至多普玛(省界)段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YDGKCS-2
服务期限:2430天
标段招标范围: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囊谦至多普玛段(省界),1、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节约用地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编制,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审查、审批工作,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复。
2、初步设计阶段主要工作内容:(1)本项目的初勘、初测及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工作;(2)电力、电讯、广电、自来水(含地埋线路)等行业拆迁、迁改的专项方案;(3)标段范围内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初步设计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专题报告。(4)征求沿线地方政府及各行业审查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路线方案、涉及的各类保护地以及相关各行业的意见;(5)做好本阶段审批所需前置要件专题编制、评审、报批的配合工作;(6)配合招标人项目报批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7)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设计文件内部评审(如有),编制招标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控制价(如有),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调概报告(如有))作等;(8)为完成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勘察设计工作所要求完成或配合的全部工作。
3、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服务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90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节约用地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4、初步设计阶段服务期:勘察设计周期150天,后续服务期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至项目竣工验收。具体要求如下:(1)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提交病害调查、试验检测报告,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报告送审稿;(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YDGKCS-1、YDGKCS-2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工程咨询专业须包含公路专业,服务范围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YDGKCS-1 YDGKCS-2 | 近8年内(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一个里程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YDGKCS-1、YDGKCS-2
信 誉 要 求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4项的规定。 |
注:同时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1.4.4项的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标段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YDGKCS-1 YDGKCS-2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8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勘察图设计工作。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是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若职称证中不能体现专业的,需投标人对该职称证专业属于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进行承诺。
2、近8年内指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公路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号
联 系 人:荔继华
电 话:097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12楼1210室
邮 编:******
联 系 人:何晓东
电 话:0971-*******
2024年9月25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注:“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青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纸质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报价和小写报价);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1项的规定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情形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注: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注: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注: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注: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技术建议书30~45分;主要人员20~30分;技术能力0~5分;业绩10~25分;履约信誉5~10分。 技术建议书:45.00分 主要人员:20.00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分: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 分 注: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注: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注:下述“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和得分 | 评分标准 | 赋分 | |
2.2.4(1) | 技术建议书(45.0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含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审查技术建议书 |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较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较为可行的得9.0~11.9分; 2、对招标项目的理解透彻和总体设计 思路可行的得12.0~15.0分。 | 15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含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审查技术建议书 | 1、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较为透彻及对策措施较为得当的得9.0~ 11.9分; 2、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透彻及对策措施得当的得12.0~15.0分。 | 15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含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审查技术建议书 | 1、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较为合理、较为可行的得3.0~3.9分; 2、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的得4.0~5.0分。 | 5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含可行性研究、咨询审查技术建议书 | 1、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0~3.9分; 2、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0~5.0分。 | 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1、后续服务安排较合理、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0~3.9分; 2、后续服务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0~5.0分。 | 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20.00)分 | 主要人员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满分20分 | 20分 |
2.2.4(3) | 其他因素(25.00)分 | 业绩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满分20分 | 20分 |
履约信誉分 | 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得5分,“A”级得2分,“B”级得-1分;“C”级得-4分;“D”级得-7分。 注:投标人评标阶段信用等级认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9.2款。 | 5分 | ||
2.2.4(3) | 评标价(10.00)分 | 投标报价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0.5,E2=0.4。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10分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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