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募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增值服务项目二次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募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增值服务项目二次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募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

提供增值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保山昊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委托,对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募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增值服务项目(二次)进行招标,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HY-CG-2024-008

2.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募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增值服务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本项目为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增值服务,由于增值服务所产生的收益金额无法估算,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不需要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故本项目不设置具体金额。

4.采购需求:

4.1项目采购内容: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要求:

增强帮办代办能力,提升服务温度。健全线下帮办代办体系,明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服务内容,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优化线下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有需要的企业、群众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上门办等服务。

扩大增值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深度。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服务专区,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以涉企服务“一类事”为抓手,围绕满足企业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产业链特定节点等重大需求,探索统筹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等涉企服务资源,一站式提供关联度高的政策、金融、人才、科创等增值服务,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线上线下融合的涉企服务新场景,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要求引进一家增值服务机构,该机构应具备相应软硬件设备以及对业务交集办公区域进行升级改造,并配备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以满足增值服务需求。增值服务入驻前需征得招标人同意。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2本项目不需填报磋商报价,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提供增值服务所需软硬件设备及交集办公区域升级改造作出响应并作出全部的投资分析及报价,且完整的呈现在方案内。

5.合同期限:

5.1项目期限:自场地升级改造完成后三年。

5.2满足增值服务设备到位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5.3政务中心场地升级改造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集办公区域升级改造,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增值服务工作及软硬件设备供应和安装并配备安装调试、运营维护相关工作人员。

涉及到升级改造部分,必须由增值服务方邀请具有资质的相关企业承担,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备案。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到保山昊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兰苑巷7号4楼)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五、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开标地点为:保山昊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兰苑巷7号4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及其他形式。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壹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

保山昊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账号:

5305 0172 8640 0000 0624

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

0875-*******

联系人:

李先生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并注明项目编号。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我公司通过“”(http://)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 2 号楼B座二楼

联系方式: 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昊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兰苑巷7号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8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增值服务 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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