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监理-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

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监理-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

名称

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监理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00

(不含税)

项目

编码

500*****240724*****0101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重庆博联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3-********

中标人

名称

工程

概况

合同

工期

质量

标准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合同签订金额(元)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履约担保金额(元)

保函

现金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

编号

银行

保函

保证保险

担保保函

重庆大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建设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设备材料验收、土建、安装、调试、启动试运、工程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竣工结算、配合创优、配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完成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资料移交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缺陷责任期为工程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合格之日起计算15个月(3个月内完成消缺),或工程通过168小时试运并消缺完成后12个月,两者以较长期限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在完成168小时试运行后3个月内不能完成消缺,缺陷责任期为工程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合格之日起计算15个月(不免除后续具备条件时承包人的消缺工作责任)。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未在合同约定期限进行168小时试运行,但工程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合格的,缺陷责任期以承包人提交整套启动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之日起算18个月;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未能进行168小时试运行的,缺陷责任期为承包人提交整套启动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起算18个月。

服务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验收合格,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2013)、《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 2021)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工程整体质量优良,合格率100%,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 。

2024.9.20

*******.00

刘洋刚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50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电联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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