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年广告宣传采购项目省本部-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年广告宣传采购项目省本部-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4-2025年广告宣传采购项目(省本部)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4-2025年广告宣传采购项目(省本部)(项目编号:JLWT-2024-JLSTT6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4年9月23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标段一:能源:共17名投标人参与投标;标段二:智联:共1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标段三:本部:共1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本项目标段一:能源:吉林省华商智云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吉林省深海广告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博信恒技术(吉林)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3;本项目标段二:智联:吉林省深海广告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世纪人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博信恒技术(吉林)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3;本项目标段三:本部:吉林象形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吉林省深海广告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世纪人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3。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一:能源: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吉林省华商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基准价折扣系数(%):73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4)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供货/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6)活动服务期:以具体活动为准。
(7)产品供货期:物资类到货不得超过 5天,设计策划类不得超过2天。
(8)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李满华,[/],[/]。
(1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吉林省华商智云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吉林省深海广告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基准价折扣系数(%):76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4)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供货/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6)活动服务期:以具体活动为准。
(7)产品供货期:物资类到货不得超过 5天,设计策划类不得超过2天。
(8)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高吉伟,[/],[/]。
(1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吉林省深海广告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博信恒技术(吉林)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基准价折扣系数(%):74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4)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供货/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6)活动服务期:以具体活动为准。
(7)产品供货期:物资类到货不得超过 5天,设计策划类不得超过2天。
(8)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刘浩,[/],[/]。
(1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博信恒技术(吉林)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标段二:智联: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吉林省深海广告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基准价折扣系数(%):80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4)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供货/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6)活动服务期:以具体活动为准。
(7)产品供货期:物资类到货不得超过 5天,设计策划类不得超过2天。
(8)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高吉伟,[/],[/]。
(1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吉林省深海广告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世纪人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基准价折扣系数(%):73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4)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供货/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6)活动服务期:以具体活动为准。
(7)产品供货期:物资类到货不得超过 5天,设计策划类不得超过2天。
(8)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邵晓飞,[/],[/]。
(1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世纪人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博信恒技术(吉林)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基准价折扣系数(%):74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4)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供货/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6)活动服务期:以具体活动为准。
(7)产品供货期:物资类到货不得超过 5天,设计策划类不得超过2天。
(8)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刘浩,[/],[/]。
(1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博信恒技术(吉林)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标段三:本部: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吉林象形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基准价折扣系数(%):76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4)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供货/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6)活动服务期:以具体活动为准。
(7)产品供货期:物资类到货4天,设计策划类不得超过2天。
(8)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丁健,[/],[/]。
(1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吉林象形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吉林省深海广告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基准价折扣系数(%):76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4)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供货/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6)活动服务期:以具体活动为准。
(7)产品供货期:物资类到货不得超过 5天,设计策划类不得超过2天。
(8)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高吉伟,[/],[/]。
(1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吉林省深海广告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世纪人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基准价折扣系数(%):74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4)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供货/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6)活动服务期:以具体活动为准。
(7)产品供货期:物资类到货不得超过 5天,设计策划类不得超过2天。
(8)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邵晓飞,[/],[/]。
(1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世纪人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三)否决投标情况
1、投标人“贵州耀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对其进行评审,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中“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具备同类项目(需包含设计策划类或广告投放类或活动及会议服务类或宣传品制作类或多媒体服务类等相关内容等相关内容)业绩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等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招标人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结算发票需提供查询截图(截图应包含查询网址信息),否则不予记取)。”的要求。
2、投标人“长春一亩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与实际情况不符,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要求。
3、投标人“长春一亩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华夏视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信息一致,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中“不得存在的情形中(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人在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段的投标)”的要求。
(四)其他
公示期: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9日,共3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 许涛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156*****888
陈女士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 0431-********
接收异议邮箱:156*****888@163.com%5C%22">156*****88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4年9月26日
标签: 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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