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守护·和谐东周”东周社区工联会职工法治教育与权益保障系列活动服务-结果公告

权益守护·和谐东周”东周社区工联会职工法治教育与权益保障系列活动服务-结果公告

关于申请采购“权益守护·和谐东周”东周社区工联会职工法治教育与权益保障系列活动方案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权益守护·和谐东周”东周社区工联会职工法治教育与权益保障系列活动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3家供应商深圳市米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达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三月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深圳市米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米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00

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二、服务内容和承诺:

1、承办活动预计服务1000人次

2、前期调研:要求投标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法治游园会、线上法律知识竞赛、专业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法治讲座、法治宣传周/月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能够吸引并有效覆盖目标职工群体。

3、资准备:活动道具、宣传材料等。

4、场地布置:确保活动场地安全、整洁,布置等。

5、投标方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项目执行经验和能力。

、备注事项:服务期间以社区实际服务为准,服务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1号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 电子邮箱: / 公告日期:2024年9月26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活动服务 权益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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