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及综合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太湖县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及综合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太湖县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及综合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5GC24A02G063

招标人

太湖县龙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石先生

联系方式:139*****669

最高限价

运营服务营业收入的84.00%

代理机构

太湖县龙山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电话:055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

服务期

建设期180日历天,建设期结束开始计算运营时间,运营期15年。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

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厦门万云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服务期

建设期180日历天,建设期结束开始计算运营时间,运营期15年。

地 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1124号2101-1单元A区

投标费率(%)

运营服务营业收入的74.84%

项目负责人

朱建平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管理及技术团队人员

龙安榴、陈培水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资格业绩:祁阳市城市智慧交通及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设备及运营服务采购

投资建设业绩:台州市路桥区公共停车管理有限公司道路停车系统建设及运营项目

运营业绩:1、祁阳市城市智慧交通及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设备及运营服务采购

2、台州市路桥区公共停车管理有限公司道路停车系统建设及运营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服务期

建设期180日历天,建设期结束开始计算运营时间,运营期15年。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66号天源迪科1号楼5-8层

投标费率(%)

运营服务营业收入的81%

项目负责人

江雁鸣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管理及技术团队人员

沐贤军、吴鹏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资格业绩:肥东经开区、东部新城核心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管理项目

投资建设业绩:肥东经开区、东部新城核心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管理项目

运营业绩:1、肥东经开区、东部新城核心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管理项目

2、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深圳市中智车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服务期

建设期180日历天,建设期结束开始计算运营时间,运营期15年。

地 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A1728

投标费率(%)

运营服务营业收入的78.68%

项目负责人

陈佳骏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管理及技术团队人员

丁慧鹏、杜剑东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资格业绩:南阳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工程项目

投资建设业绩:南阳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工程项目

运营业绩:1、老河口市智慧停车投资经营项目

2、南阳市中心城区封闭式停车场及路内泊位委托运营管理技术服务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9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侯周锋,联系电话:055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055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
公告.pdf
业绩、证书.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停车 平台建设 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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