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仓山监狱监内食堂畜禽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省仓山监狱监内食堂畜禽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上浦村396号锦江1号10#1004 | 2,210,000.00元 | 98.44 |
采购包1(福建省仓山监狱监内食堂畜禽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鲜猪肉 禽肉 鱼类 冻品类等 |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 年 |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 2,21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陈启华 |
评审专家: | 陈登亮 、 林苏 、 刘羊城 、 李模灿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并按以下标准计算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50万元以下:1.0%;50-100万元:0.9%;100-500万元:0.5%,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本项目为福建省仓山监狱和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联合采购,项目总采购预算金额308万元(福建省仓山监狱行政资金预算260万元,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自有资金48万元,项目实际金额308万元)。因此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308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3.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仓山监狱监内食堂畜禽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9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本结果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的部分内容更正为:①服务范围:福建省仓山监狱监内食堂畜禽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括鲜猪肉 禽肉 鱼类 冻品类等,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②服务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③服务时间:供货期为1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采购计划单批次交货,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4. 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元,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下浮率为15.00%。
名称:福建省仓山监狱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敖山工业小区
联系方式:0591-********
名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603室
联系方式:0591-********、0591-********
项目联系人:刘小燕、沈育昌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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