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港公路良祥路—湖杭高铁安置地块配套道路辅道新建工程-中标前公示
疏港公路良祥路—湖杭高铁安置地块配套道路辅道新建工程-中标前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兹有建设单位杭州良渚新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 疏港公路(良祥路—湖杭高铁安置地块配套道路)辅道新建工程(招标编号:A330*****402800*****231)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9日公示三天。
现拟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 |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 | 质量标准 | 工期 | 安全目标 | 总得分 |
1 | 浙江吉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551.3009万元 | 章松松 | 范秀玲 | 张文飞 | 合格 | 180日历天 |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99.49 |
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
浙江铭赛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2(6)条款不通过 |
四川丰泰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2(6)条款不通过 |
浙江通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1(3)条款不通过 |
嘉兴市禾业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2(6)条款不通过 |
温州众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2(6)条款不通过 |
和海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2(6)条款不通过 |
浙江米佑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2(6)条款不通过 |
浙江路鑫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2(3)条款不通过 |
浙江中陆建设有限公司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1.1b条款不通过 |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1.1b条款不通过 |
杭州永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1.1b条款不通过 |
平阳恒翔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1.1a条款不通过 |
提出异议的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
招标人 | 杭州良渚新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
朱钊申 | 联系人 | 范伟民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 | 联系地址 | 世纪大道西102号九洲大厦703 |
行业主管部门: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0571-********
交易服务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 0571-********
2024年9月26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兹有建设单位杭州良渚新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 疏港公路(良祥路—湖杭高铁安置地块配套道路)辅道新建工程(招标编号:A330*****402800*****231)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9日公示三天。
现拟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 |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 | 质量标准 | 工期 | 安全目标 | 总得分 |
1 | 浙江吉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551.3009万元 | 章松松 | 范秀玲 | 张文飞 | 合格 | 180日历天 |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99.49 |
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
浙江铭赛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2(6)条款不通过 |
四川丰泰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2(6)条款不通过 |
浙江通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1(3)条款不通过 |
嘉兴市禾业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2(6)条款不通过 |
温州众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2(6)条款不通过 |
和海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2(6)条款不通过 |
浙江米佑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2(6)条款不通过 |
浙江路鑫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 2.1.2(3)条款不通过 |
浙江中陆建设有限公司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1.1b条款不通过 |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1.1b条款不通过 |
杭州永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1.1b条款不通过 |
平阳恒翔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1.1a条款不通过 |
提出异议的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
招标人 | 杭州良渚新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
朱钊申 | 联系人 | 范伟民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 | 联系地址 | 世纪大道西102号九洲大厦703 |
行业主管部门: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0571-********
交易服务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 0571-********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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