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市庄村社区绿化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雷市庄村社区绿化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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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市庄村社区绿化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YX(2024)第 0032 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雷市庄村社区绿化提升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河南省硕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4.154810 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中薪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807393 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河南鹊华建筑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7.156243 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硕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石江伟豫 241161717961;
中标候选人(中薪能源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传家豫 241151688783;
中标候选人(河南鹊华建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付生豫 24113133544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硕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薪能源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鹊华建筑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硕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薪能源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鹊华建筑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
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11 号令、九部委 23 号令)
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
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
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三、其他
雷市庄村社区绿化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昌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市安阳新区高庄镇雷市庄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对雷市庄村
社区绿化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按规定程序在安阳县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厅进行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公平、公正的评审。现将评标结
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雷市庄村社区绿化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招标编号:AYX(2024)第 0032 号
工 期:25 日历天
养 护 期:一年
招标控制价:597152.16 元
质量要求:合格
二、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硕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566460911C
中标价:441548.10 元
工期:25 日历天 养护期:一年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石江伟
证书编号:豫 241161717961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薪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3XHTHG31
中标价:458073.93 元
工期:25 日历天 养护期:一年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周传家
证书编号:豫 241151688783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鹊华建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66216171M
中标价:471562.43 元
工期:25 日历天 养护期:一年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刘付生
证书编号:豫 241131335447
三、公示媒介及时间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
心》
公示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
四、异议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
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11 号令、九部委 23 号令)
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
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
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安阳新区高庄镇雷市庄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0372-2786906
招标代理:河南昌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72-3666577
平 台:安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0372-3807715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安阳新区高庄镇雷市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安阳市安阳新区高庄镇雷市庄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0372-27869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昌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平原路与亚临界路交叉口西南角安阳高新区火炬研发园 2 号楼 505 室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0372-366657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社区绿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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