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厅乙肝防治项目(乙肝疫苗及一次性注射器)竞争性谈判公告
卫生厅乙肝防治项目(乙肝疫苗及一次性注射器)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辽宁省卫生厅的委托,为辽宁省卫生厅采购辽宁省卫生厅乙肝防治项目(乙肝疫苗及一次性注射器)所需的货物。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编号:0773-0841GNLN0809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卫生厅乙肝防治项目(乙肝疫苗及一次性注射器)
1、采购内容:
包 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第一包
5ug乙肝疫苗
5ug/0.5ml
3.25万人份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第二包
一次性注射器
1ml,5.5号针头,针长19—20mm
9.75万支
(详见第四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所列清单将投标产品按包打捆。投标人可选择任何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包打碎进行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包的多个方案投标。
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日期: 2008年03月1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 辽宁大厦4楼会议室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
2.1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供应商均可投标。
2.2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除中国境内无法获取的货物和服务外,所投货物和服务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2.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2.5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2.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8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疫苗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注射器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乙肝疫苗必须由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产品销售资格证明文件。
2.9 投标人还必须要满足第四章货物技术要求中规定的资质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3、评标方法:合理最低评标价法。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8年02月22日至2008年03月17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和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5号辽宁大厦279室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00元人民币,若需要邮寄,则每包需另加100.00元人民币。标书售款概不退还。招标方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所有投标书应于开标当日2008年03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会议现场。逾期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应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并以采购代理机构为受益人,投标保证金的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6.定于2008年03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对招标文件的质疑请于2008年03月01日前提出,逾期不予接受。
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标书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5号辽宁大厦279室
邮 编:100089
联系人: 高磊、仇卫民
电 话:***-********
传 真:***-********
开户行: 沈阳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山支行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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