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谷科技园功能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湾谷科技园功能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湾谷科技园功能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SZ-2024-FW023

二、项目名称:湾谷科技园功能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43幢(浙大西溪校区东一楼)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湾谷科技园功能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服务范围:项目改造范围为湾谷科技园除地库及公寓外的所有楼栋,改造面积约12万方。包括对湾谷科技园的功能布局、装修、水电、消防、智能化等方面进行设计。

服务要求:本次设计服务内容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各阶段审查及施工配合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完成之日。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绍纯 丁磊 王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代理服务费参考标准,收费标准=代理费=100万元×1.2% +400万元×0.48% +(中标价-500万元)×0.18%

收费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单一来源

2、无效投标单位名称:无

3、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大龙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层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77号昌河大厦5层

联系方式:152*****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功能提升 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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