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检分院物业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检分院物业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68号
联系方式:185*****102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瑞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大道青创路新装备园区管委会大楼6楼
联系方式:158*****531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采购数量:1; | 1(年) | ¥2,843,440.00 | ¥2,843,440.00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 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面积 1.管理服务面积*****.43㎡。其中:主楼1栋,地上9层,地下1层;后楼1栋;地上1层;东附楼大数据中心1栋;西附楼1栋; 2.服务内容:环境维护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工程维修服务、礼宾接待服务、餐厅服务等。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1.环境维护服务(包括两房大楼各公共区域、除干警办公室以外的各公共区域、功能用房及前后广场、地下停车场、消防通道、人行道、四周绿化带、北门及东门外停车场等卫生保洁、室外保洁、绿化养护)。提供日常保洁设备(电动尘推车、洗地机、吸尘器、人字梯、垃圾车等)、保洁用品(包括公共卫生间卫生纸、擦手纸、洗手液;会议室抽纸;日常保洁所需的扫帚、拖布、尘推、垃圾袋、多用巾、清洁剂、橡胶手套等)。提供排水管清掏、化粪池清掏、地毯清洗(每年2次)、水箱清洗(每年2次)。提供室内绿植及大型活动或会议的鲜花的租摆。 2.秩序维护服务(包括24小时维护公共秩序、进出人员车辆管理、车辆停放及疏导、办公楼内外办事人员秩序管理服务、消防系统设备管理服务、消防知识普及宣传服务、消防演练、应急服务、消防及监控管理)。 |
合同金额: 2,843,44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肆万叁仟肆佰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15日
履约地点:呼和浩特市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2024年09月27日
2024年09月27日
合同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
2024年09月27日
标签: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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